第367章 (2)[第1頁/共3頁]
乙未,魏主自鄴還;冬,十月,丙辰,至洛陽。
時趙郡諸李,人物尤多,各盛家風,故世之言高華者,以五姓為首。
眾議以薛氏為河東茂族。帝曰:“薛氏,蜀也,豈可入郡姓!”直閣薛宗起執戟在殿下,出次對曰:“臣之先人,漢末仕蜀,二世複歸河東,今六世相襲,非蜀人也。伏以陛下黃帝之胤,受封北土,豈可亦謂之胡邪!今不預郡姓,何故生為!”乃碎戟於地。帝徐曰:“但是朕甲、卿乙乎?”乃入郡姓,仍曰:“卿非‘宗起’,乃‘起宗’也!”
己卯,納太子妃褚氏,大赦。妃,澄之女也。
戊午,魏改用長尺、大鬥,其法依《漢誌》為之。
己醜,徙南平王寶攸為郡陵王,蜀郡王子文為西陽王,廣漢王子峻為衡陽王,臨海王昭季為巴陵王,永嘉王昭粲為桂陽王。
建武三年丙子,公元四九六年春,正月,丁卯,以楊炅子崇祖為沙州刺史,封陰平王。
魏有司奏:“廣川王妃葬於代都,未審以新尊從舊卑,以舊卑就新尊?”魏主曰:“代人遷洛者,宜悉葬邙山。其先有夫死於代者,聽妻還葬;夫死於洛者,不得還代就妻。其餘州之人,自服從便。”丙辰,詔:“遷洛之民死,葬河南,不得還北。”因而代人南遷者悉為河南洛陽人。
先是,魏人何嘗用錢,魏主始命鑄太和五銖。是歲,鼓鑄粗備,詔公私用之。
上之廢鬱林王也,許蕭諶以揚州;既而除領軍將軍、南徐州刺史。諶恚曰:“見炊飯,推以與人。”諶恃功,頗乾預朝政,所欲選用,輒命尚書使為申論。上聞而忌之,以蕭誕、蕭誄方將兵拒魏,啞忍不發。壬戌,上遊華林園,與諶及尚書令王晏等數人宴,儘歡;坐罷,留諶晚出,至華林閣,仗身執還入省。上遣擺佈莫智明數諶曰:“隆昌之際,非卿無有本日。今一門二州、兄弟三封,朝廷相報,止可極此。卿忄互抱恨望,乃雲炊飯已熟,合甑與人邪!今賜卿死!”遂殺之,並其弟誄;以黃門郎蕭衍為司州彆駕,往執誕,殺之。諶好法術,吳興沈文猷常語之曰:“君相不減高帝。”諶死,文猷亦伏法。諶死之日,上又殺西陽王子明、南海王子罕、邵陵王子貞。乙醜,以右衛將軍蕭坦之為領軍將軍。
十仲春,乙未朔,魏主意群臣於光極堂,宣下品令,為大選之始。光祿勳於烈子登引例求遷官,烈上表曰:“方今聖明之理,朝應廉讓,而臣子登惹人求進;是臣素無經驗,乞行黜落!”魏主曰:“此乃有識之言,不謂烈能辦此!”乃引見登,謂曰:“朕將流化天下,以卿父有謙遜之美、直士之風,故進卿為太子翊軍校尉。”又加烈散騎常侍,封聊城縣子。
魏以光城蠻帥田益光為南司州刺史,所統守宰,聽其銓置。後更於新蔡立東豫州,以益光為刺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