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7章 (2)[第1頁/共3頁]
上之廢鬱林王也,許蕭諶以揚州;既而除領軍將軍、南徐州刺史。諶恚曰:“見炊飯,推以與人。”諶恃功,頗乾預朝政,所欲選用,輒命尚書使為申論。上聞而忌之,以蕭誕、蕭誄方將兵拒魏,啞忍不發。壬戌,上遊華林園,與諶及尚書令王晏等數人宴,儘歡;坐罷,留諶晚出,至華林閣,仗身執還入省。上遣擺佈莫智明數諶曰:“隆昌之際,非卿無有本日。今一門二州、兄弟三封,朝廷相報,止可極此。卿忄互抱恨望,乃雲炊飯已熟,合甑與人邪!今賜卿死!”遂殺之,並其弟誄;以黃門郎蕭衍為司州彆駕,往執誕,殺之。諶好法術,吳興沈文猷常語之曰:“君相不減高帝。”諶死,文猷亦伏法。諶死之日,上又殺西陽王子明、南海王子罕、邵陵王子貞。乙醜,以右衛將軍蕭坦之為領軍將軍。
建武三年丙子,公元四九六年春,正月,丁卯,以楊炅子崇祖為沙州刺史,封陰平王。
魏高閭上言:“鄴城密皇後廟頹圮,請更葺治;若謂已配饗太廟,即宜罷毀。”詔罷之。
甲子,魏主引見群臣於光極堂,頒賜冠服。
戊午,魏改用長尺、大鬥,其法依《漢誌》為之。
治書侍禦史薛聰,辨之曾孫也,彈劾不避強禦,帝或欲寬貸者,聰輒爭之。帝每曰:“朕見薛聰,不能不憚,何況諸人也!”自是貴戚斂手。累遷直閣將軍,兼給事黃門侍郎、散騎常侍,帝外以德器遇之,內心以膂為寄,親衛禁兵,悉聰管領,故終太和之世,恒帶直閣將軍。群臣罷朝以後,聰桓陪侍帷幄,言兼日夜,時政得失,動輒匡諫,事多聽允;而重厚沉密,外莫窺其際。帝欲進以名位,輒苦讓不受。帝亦雅相體悉,謂之曰:“卿天爵自高,固非人爵之所能榮也。”
魏主雅重門族,以範陽盧敏、清河崔宗伯、滎陽鄭羲、太原王瓊四姓,衣冠所推,鹹納其女以充後宮。隴西李衝以才識見任,當朝貴重,所結姻姻,莫非清望;帝亦以其女為夫人。詔黃門郎、司徒左長史宋弁定諸州士族,多所起落。又詔以“代人先無姓族,雖功賢之胤,無異寒賤;故宦達者位極公卿,其功、衰親仍居猥任。其穆、陸、賀、劉、樓、於、嵇、尉八姓,自太祖已降,勳著當世,位儘王公,灼然可知者,且下司州、吏部,勿充猥宮,一同四姓。自此以外,應班士流者,尋續彆敕。其舊為部落大人,而皇始已來三世官在給事已上及品登王公者為姓;若本非大人,而皇始已來三世官在尚書已上及品登王公者亦為姓。其大人以後而官不顯亦為族;若本非大人而官顯者說為族。凡此姓族,皆應考覈,勿容偽冒。令司空穆亮、尚書陸琹等詳定,務令平允。”琹,之子也。
乙未,魏主自鄴還;冬,十月,丙辰,至洛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