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5章 (2)[第1頁/共4頁]
仲春,丙辰,上幸驪山溫湯。
吐蕃複請和,上許之。
尚書左丞韋玢奏:“郎官多不舉職,請沙汰,改授他官。”玢尋出為刺史,宰相奏擬冀州,敕改小州。姚崇奏言:“台郎寬怠及不稱職,玢請沙汰,乃是營私。台郎甫爾改官,玢即貶黜於外,議者皆謂郎官謗傷。臣恐厥後襬布丞指覺得戒,則費事何從而舉矣!伏望聖慈愛察,使當官者無所疑懼。”乃除冀州刺史。
癸西,鬆州都督孫仁獻攻擊吐蕃於城下,大破之。
開元四年丙辰,公元七一六年春,正月,昕與其妹夫楊仙玉於裡巷伺傑而毆之。傑上表自訴曰:“髮膚見毀,雖則育心,冠冕被陵,誠為辱國。”上大怒,命於朝堂杖殺,以謝百僚,仍以敕書慰傑曰:“昕等朕之密戚,不能訓導,使侵害衣冠,雖置以極刑,未足賠罪。卿宜以剛腸疾惡,勿以凶人介懷。”
默啜之子小可汗立,骨咄祿之子闕特勒擊殺之,及默啜諸子、親信略儘;立其兄左賢王默棘連,是為毗伽可汗,國人謂之“小殺”。毗伽以國固讓闕特勒,闕特勒不受;乃覺得左賢王,專典兵馬。
吐蕃圍鬆州。
辛未,以尚書右丞倪若水為汴州刺史兼河南采訪使。
六月,癸亥,上皇崩於百福殿。己巳,以上女萬安公主為女官,欲以追福。
丁卯,上還宮。
山東蝗複大起,姚崇又命捕之。倪若水謂:“蝗乃天災,非人力所及,宜修德以禳之。劉聰時,常捕埋之,為害益甚。”拒禦史,不從其命。崇牒若水曰:“劉聰偽主,德不堪妖;本日聖朝,妖不堪德。古之良守,蝗不出境。若其修德可免,彼豈無德致然?”若水乃不敢違。夏,蒲月,甲辰,敕委使者詳察州縣捕蝗勤惰者,各以名聞。由是連歲蝗災,不至大饑。
劉幽求自杭州刺史徙郴州刺史,憤恚,甲申,卒於道。
臣光曰:昔鮑叔之於管仲,子皮之於子產,皆位居其上,能知其賢而下之,授以國政;孔子美之。曹參自謂不及蕭何,一遵其法,無所變動;漢業以成。夫不肖用事,為其僚者,愛身保祿而從之,不顧國度之安危,是誠罪人也。賢智用事,為其僚者,愚惑以亂其治,專固以分其權,媢嫉以毀其功,愎戾以竊其名,是亦罪人也。崇,唐之賢相,懷慎與之同心戮力,以濟明皇承平之政,夫何罪哉!《秦誓》曰:“如有一介臣,斷斷猗,無它技;其心休休焉,其如有容;人之有技,若己有之,人之彥聖,其心好之,不啻如自其口出,是能容之,以保我子孫百姓,亦職無益哉。”懷慎之謂矣。禦史大夫宋瓃坐監朝堂杖人杖輕,貶睦州刺史。
秋,七月,壬辰,太常博士陳貞節、蘇獻以太廟七室已滿,請遷中宗神主於彆廟,奉睿宗神主祔太廟;從之。又奏遷昭成皇後祔睿宗室,肅明皇後留祀於儀坤廟。八月,乙巳,立中宗廟於太廟之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