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0章 (2)[第1頁/共5頁]
盧龍節度使劉仁恭習知契丹情偽,常選將練兵,乘秋深切,逾摘星嶺擊之,契丹畏之。每霜降,仁恭輒遣人焚塞下野草,契丹馬多饑死,常以良馬賂仁恭買牧地。契丹王邪律阿保機遣其妻兄述律阿缽將萬騎寇渝關,仁恭遣其子守光戍平州,守光偽與之和,設幄犒饗於城外,酒酣,伏兵執之以入。虜眾大哭,契丹以重賂請於仁恭,然後歸之。
夏,四月,辛巳,朱全忠奏洛陽宮室已成,請車駕早發,表章接踵。上屢遣宮人諭以皇後新產,未任就路,請俟十月東行。全忠疑上盤桓俟變,怒甚,謂牙將寇彥卿曰:“汝速至陝,本日促官家發來。”閏月,丁酉,車駕發陝。壬寅,全忠逆於新安。上之在陝也,司天監奏:“星氣有變,期在今秋,倒黴東行。”故上欲以十月幸洛。至是,全忠令醫官許昭遠告醫官使閻祐之、司天監王墀、內都知韋周、晉國夫人可證等暗害元帥,悉收殺之。
上遣間使以禦劄告難於王建,建以邛州刺史王宗祐為北路行營批示使,將兵會鳳翔兵迎車駕,至興平,遇汴兵,不得進而還。建始自用墨製除官,雲“俟車駕還長安表聞。”
辛亥,汴將劉重霸拔棣州,執刺史邵播,殺之。
辛巳,宿衛都批示使朱友倫與客擊球於左軍,墜馬而卒。全忠悲怒,疑崔胤故為之,凡與同戲者十餘人儘殺之,遣其兄子友諒代典宿衛。
天祐元年甲子,公元九零四年春,正月,全忠密表司徒兼侍中、判六軍十二衛事、充鹽鐵轉運使、判度支崔胤擅權亂國,誹謗君臣,並其黨刑部尚書兼京兆尹、六軍諸衛副使鄭元規、威遠軍使陳班等,皆請誅之。乙巳,詔責授胤太子少傅、分司,貶元規循州司戶,班湊州司戶。丙午,下詔罪行胤等。以裴樞判左全軍事、充鹽鐵運使,獨孤捐判右全軍事、兼判度支。胤所募兵並縱遣之。以兵部尚書崔遠為中書侍郎,翰林學士、左拾遺柳璨為右諫議大夫,並同平章事。璨,公綽之從孫也。戊申,朱全忠密令宿衛都批示使朱友諒以兵圍崔胤第,殺胤及鄭元規、陳班並胤所親厚者數人。
戊申,敕內諸司惟留宣徽等九使外,餘皆停廢,仍不以內夫人充使。以蔣玄暉為宣徽南院使兼樞密使,王殷為宣徽北院使兼皇城使,張廷範為金吾將軍、充街使,以韋震為河南尹兼六軍諸衛副使,又征武寧留後朱友恭為左龍武統軍,保大節度使氏叔琮為右龍武統軍,典宿衛,皆全忠之腹心也。癸醜,以張全義為天平節度使。乙卯,以全忠為護國、宣武,宣義、忠武四鎮節度使。
初,崔胤假朱全忠兵力以誅寺人,全忠既破李茂貞,兼併關中,威震天下,遂有篡奪之誌。胤懼,與全忠外雖親厚,私心漸異,乃謂全忠曰:“長安密邇茂貞,不成不為守禦之備。六軍十二衛,但有空名,請募集以實之,使公無西顧之憂。”全忠知其意,曲從之,陰使麾下懦夫應募以察其變。胤不之知,與鄭元規等繕治兵仗,日夜不息。及朱友倫死,全忠益疑胤,且欲遷天子都洛,恐胤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