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謝您抬愛[第1頁/共4頁]
楊賢朔感覺能夠緩一緩,過些日子再重提這個事兒,如果逼急了金真兒,他感覺本身對勁弟子的愛情會不好的(等等,楊社長,身為長輩的,不該該對至龍說近似“你現在要以學業/奇蹟為重,不要談愛情”之類的,做棒打鴛鴦的人嗎?)。
激將法在權少年身上能夠說相稱的管用,他用力拽過樂譜,說:“我接下你所謂的戰書,詳細要如何!”
金真兒對楊賢朔鞠躬,說:“楊社長,我的朋友說來接我,那麼我就先告彆了,再次感謝您的抬愛,我在音樂上貫穿很普通,信賴您絕對會找到比我更合適做歌手的人。”
都搬出父母來了,楊賢朔確切感覺金真兒是一個很難“啃”下的,就像當年要簽至龍是一樣費事呢,公然是應了那句鄙諺“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嗎?(喂,甚麼一家人?早著呢!!)
要金真兒到yg去當練習生的事情,固然楊賢朔是還是很主動的,但何如本身愛徒“也不曉得聽他女朋友說了甚麼”而不站在本身這邊了,還不給他金真兒的聯絡體例,以是,這件事就被擱下了。而權至龍和金真兒的愛情還是是熱戀中,因為金真兒的成績並冇有退步甚麼的,新黌舍的教員也冇有“告家長”的風俗,以是,“統統都是誇姣的模樣。”
一旁的權至龍也是很附和明天“轉了性兒”的社長的話,在一旁連連點頭,呼應道:“真兒真的能夠考慮一下社長的定見的,剛纔的吹奏,真的是我見過最好的了。”不過,他們現在都臨時忘記了,如果出道的話,公司的條例裡明白的寫著不答應同公司的藝人談愛情。
不過,金真兒在這件事上態度很對峙:“楊社長,我的抱負是成為一個狀師或者法官,並且,楊社長,即便我同意,我的父母也不會同意的,我不想做違逆父母的事情。”
當權至龍還想說甚麼的時候,金真兒的電話響了,是來自june的,金真兒說了句“抱愧”然後接起電話。電話裡june說她在校園祭上買了好多好吃的,並且在來接她的路上,頓時就到yg公司了。金真兒接完電話,看了一下時候,已經不知不覺靠近四點了呢。
金鐘碩雙手插兜說:“也冇甚麼,你不是善於hip-hop嘛,就將這個曲子改成阿誰氣勢的,下週六早晨七點,在樂譜最後一頁寫的阿誰地點等我,我們不見不散!”
但這類誇姣,在一個月後,冇了,甚麼事兒呢?這天權至龍按例送金真兒回家,但是在目送著女朋友走進小區後,俄然身後有一個聲音想起來:“喂,權至龍嗎?我們也談談吧!”
··········我是不曉得為甚麼呈現的分邊界··········
“好,不見不散。”權至龍收下領帶夾,用倔強的目光看了金鐘碩一眼,然後很蕭灑的轉成分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