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一章[第1頁/共4頁]
“淩美英這女人太狠了,我隻是表示她馮達豪身上已經冇代價了,她能夠想體例撤出來了,成果誰曉得她會直接乾脆把這瘦子給設想死了……連本身肚子裡的孩子也不要了。”馮翊青向鳳鏡夜吐槽說。淩美英跟在馮達豪身邊是為了弄清楚馮達豪這個傀儡身後有多少權勢漫衍。
就算是長得一模一樣的人,隻要內涵氣質不一樣,給人的感受就會有有很大的辨彆。任誰也想不到簡憶的身材中徹完整底換了一個靈魂,以是當大師拿著簡憶之前的照片和現在的簡憶停止比對的時候,總會有一種揮之不去的違和感。看臉明顯是同一小我啊,但是身帶貴氣的簡憶和照片中阿誰染著黃毛的、穿戴頹廢的、眼角下垂眼袋較著的、行動極度非支流的人如何會是同一個呢?
此人自稱有新馬泰中四國血緣,會十幾種樂器,會寫歌,會跳舞,會演戲,對本身的表麵極其自傲,還大言不慚地說:“很多人都說我長得像簡憶。簡憶是誰?WHO CARE!奉求你們今後不要再這麼說了,會給我形成困擾的,我這麼有層次的人如何會像那種層次很LOW的伶人?”
“不,我不要跟你們歸去,你們休想把我嫁給阿誰老頭子!”馮佳歇斯底裡地叫著。她悔怨了,她是真的悔怨了,如果當初簡憶尋求她的時候,她冇有待價而沽,那麼她現在就能有小我人稱羨的男朋友,過著大家稱羨的餬口了。
冇過量久,公然有一個乍一看和簡憶有七分類似的人冒了出來。此人自稱英文名是Frick——不說中文名是因為他感覺隻要英文名才氣表現出他的高大上——才幾天工夫就在交際網站上公佈了大量自拍照,此中不乏一些用心遴選了角度仿照簡憶的照片,配上一些極其自命不凡的筆墨申明。
隻是,馮達豪畢竟是冇喝上馮佳的喜酒。因為冇過幾天,馮達豪伉儷在彆墅中被人推下樓梯。馮達豪當場滅亡,而他的小老婆運氣不錯,固然肚子裡的孩子保不住了,但起碼撿了一條命返來。淩美英彷彿隻在病院裡住了兩個禮拜,以後就不知去處。做下這事的馮佳以用心殺人罪被抓了起來。
嗬嗬,好多人都想拖了本身腳上的鞋朝Frick的臉砸疇昔啊!
——感激體係,簡憶重生的時候就是因為具有體係才修複了身材的。為此體係還扣除了他幾個點數。
對於策劃了整件事情的葉家,推波助瀾的安家和想要在此中渾水摸魚的ST,周堯的打擊力度就一點都不綿軟了。能夠設想地出,在而後的數個月中,某一天的報紙頭條很能夠會是這幾家中的某一家的醜聞。
很快,又有比較細心的人發明瞭,照片上的那小我是有紋身的,他在鎖骨處紋了一個死神的鐮刀,另有一個花邊字母F(馮佳名字的首字母)。而簡憶在不異位置是冇有紋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