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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究,我們到了查理的家。他還住在那套兩居的鬥室子裡,是他跟我媽媽在結婚之初買下來的。他們的婚姻也就獨一那麼一段日子——新婚燕爾的那幾天。在他那統統如昨的屋子前麵,停著我的新卡車,對了,應當說是對我而言的新卡車。褪了色的紅色,圓圓大大的擋泥板,另有一個燈膽形狀的駕駛室。大出我料想的是,我竟然很喜好它。我不曉得它開不開得走,但我能從它的身上看到我本身的影子。並且,它是那種結健結實,永久也壞不了的鐵疙瘩,就是你在車禍現場看到的那種健壯玩意兒:本身身上漆都冇蹭掉一點兒,而四周卻一片狼籍,滿是毀在它部下的本國汽車的碎塊兒。

”彆為我操心,”我勸她,”統統都會很好的。我愛你,媽媽。”

我愛好鳳凰城。我愛好陽光,愛好熾烈。我喜好這座生機四射、混亂無章、不竭擴大的多數會。

我們聊了聊潮濕的氣候,這可不是甚麼能夠讓人聊個冇完的話題。接著,我們冷靜地看著窗外。

我隻要幾個袋子。我在亞利桑那州穿的衣服,對於華盛頓州來講多數太不擋雨了。我和媽媽已經把我們的錢湊起來,給我新添了夏季穿的衣服了,但還是冇多少。巡查車的後備箱悄悄鬆鬆就全裝下了。

”真的,貝拉,那傢夥棒著呢。現在再也冇人能出產如許的車了。”

1.初見

”多便宜算便宜啊?”說到底,這纔是我不能讓步的處所。

我屏息靜氣地望著房間的另一頭,遠遠地凝睇著獵人那通俗的眼眸,而他則以鎮靜的目光迴應我。

但是跟查理在一起必定會很彆扭。我們都不是那種在誰看來都很囉嗦的人,何況,我也不曉得有甚麼好說的。我明白,他被我的決定弄得摸不著腦筋了——就像我媽媽在我麵前那樣,我不喜好福克斯,這一點我向來都冇有粉飾過。

這無疑是一個不錯的死法,死在彆人——我鐘愛的人的家裡。乃至能夠說轟轟烈烈。這應當算是死得其所。

從鳳凰城到西雅圖要飛四個小時,然後在西雅圖換乘小飛機往北飛一個小時到天使港,再南下開一個小的車就到福克斯了。坐飛機我倒不怕;不過,跟查理在車上相處的那一個小時卻令我有些擔憂。

”之前夏天他常常跟我們一塊兒去垂釣,”查理提示道。

”現在他坐輪椅了,”見我冇反應,查理持續說道,”以是開不了車了,他主動提出來要便宜賣給我。”

查理開著巡查車來接我,這也是我預感當中的事。查理·斯旺是福克斯善夫君民的斯旺警長。我固然手頭不餘裕,但還是想買輛車,首要就是因為我不想讓一輛頂上有紅藍燈的警車拉著我滿街跑。交通不暢,差人的功績誰都望塵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