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四章 淩旭驗屍 終[第1頁/共3頁]
“那可不必然。”陳少春有些不認同淩旭的話:“莫晚晴一個大族令媛,有專門的豪車接送,她放著家裡好好的彆墅不住,卻住到前提粗陋的門生宿舍?你不感覺這一點很變態嗎?
至於鑰匙嘛?莫晚晴固然冇有49號宿舍的鑰匙,但是死者李豔馨身上有啊,莫晚晴完整能夠在殺了人以後,用李豔馨那把鑰匙鎖上49號宿舍的門,再說了,你如何曉得莫晚晴跟李豔馨無冤無仇呢?如果她倆有衝突,而莫晚晴又冇有奉告你呢?”
“喂喂喂----陳隊長,你這不是強詞奪理嗎?”淩旭有些活力。(未完待續。)
聞言以後,陳少春麵色一紅,接著,他用心板起臉:“我那是被你給繞的,就目前來講,莫晚晴還是是我們的頭號懷疑人。”
“呦------陳隊長,你方纔說了凶手察看莫晚晴這幾個哦,這申明你內心已經發覺晚晴是被冤枉的了,垂垂認同了我的闡發。”淩旭打趣道。
黌舍有規定,凡是留宿的門生,早晨21點時必須得去宿管員那邊打卡簽到,時候是30分鐘,除非學肇事前告假,不然的話,21時30分以後,凡是冇有打卡的門生,會被黌舍通報攻訐。是以,受害人的精確滅亡時候,對案件偵破相稱首要,隻要肯定了詳細時候,便能夠按照當晚的打卡記錄來尋覓線索。”
“不成能啊?我的人查過49號宿舍,甚麼都冇有發明啊?”自言自語了一句,陳少春有些迷惑的看著淩旭:“我有個疑問,你方纔說凶手事前察看到了莫晚晴的行動,以是纔會在莫晚晴翻開宿舍房門之前,停下了手裡的事情。
“陳隊長,如果過後證明李豔馨被殺的凶案現場是49號宿舍,那晚晴就冇有懷疑了,因為晚晴不成能跑到劈麵宿舍裡去殺人,更冇法把李豔馨的屍身搬到十樓26號宿舍。
“你如果的不信的話,能夠把你們分局的法醫給叫來,讓他們過來考證一下。”淩旭一臉自傲的說道。
這個細節實在很有代價,聲音為甚麼會在晚晴開門時消逝?又為甚麼會在晚晴關門後呈現?很簡樸,凶手能夠看到晚晴的行動。這棟宿舍樓是對稱設想,擺佈各三十間宿舍,每個宿舍門之間相隔4.2米。
凶手殺完人以後,她來不及卸裝,先是把李豔馨的屍身挪到了十樓的26號宿舍,隨後,她趕回現場燒燬證據,在燒燬證據的過程中,不謹慎把莫晚晴給吵醒了。
淩旭嗆了陳少春一頓,然後看了他一眼:“陳隊長,你最好讓法醫重新查驗一下屍身,重新肯定一下李豔馨的滅亡時候,晚晴發明李豔馨的屍身時,那是夜裡24時擺佈。
“你的驗屍技術過關嗎?彆再是你搞錯了?”陳少春有些不信賴的看著淩旭。
如果我冇有猜錯,凶手的那身打扮,實在是給李豔馨看的,不知凶手是出於複仇的心機?還是為了恐嚇李豔馨,亦或者是有彆的的含義?凶手打扮成周思梅的模樣去殺李豔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