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04章 徽州商幫[第2頁/共3頁]
明朝傳奇小說家馮夢龍編寫的《醒世恒言》中,有膾炙人丁的名篇“杜十娘怒沉百寶箱”,內裡寫到的富商孫富,便以借居揚州的山陝商報酬原型。同期間人撰寫的各種或戲曲作品中,不時閃現山陝販子的影子,足見他們在當時社會餬口中的職位不容忽視。堆積揚州的陝西鹽商,出於庇護本身共同好處的需求,出資修建了陝西會館,厥後為了對於徽商的合作,又與山西鹽商合夥共建山陝會館。當時候,山陝販子氣力仍然刁悍,徽商不時要從他們手中采辦鹽引。山陝會館單獨建在靠近運河的大東門東關老街,而徽州及湖南、江西、嶺南等商幫會館,紮堆於新興市場小東門一帶,反應出商幫權勢鼓起前後的汗青軌跡。
徽州商幫和山陝商幫對大明經濟的影響力,那是有著悠遠的汗青的!
常住揚州的陝西販子不但運營淮鹽,還將停業擴大到典當、布匹、皮貨、菸酒等行業。但既占天時、又得人和的徽商異軍崛起,咄咄逼人,且因其“左儒右賈”的傳統,文明程度遍及較高,動輒喜好建議訴訟,與山陝販子頻頻產生貿易牴觸。據史料記錄,在“南人”(即徽商)與邊商(即山陝販子)的訴訟案中,前者常常能獲得官方無益的訊斷,在爭鬥中占有上風。
但陝西販子獨享的“特區”政策,到明朝中葉為之一變。明弘治五年(1492年),主管財務和稅務的戶部尚書葉淇上任不久,就將輸糧換引的“開中法”,改成以銀換引的“折色法”。也就是說,販子不必再千裡迢迢送糧食到邊關,而是直接拿出白銀采辦鹽引,即能獲得發賣食鹽的答應。葉淇是山陽人(今江蘇淮安),此舉明顯突破了陝西及山西等“邊商”固有的上風,給了地理上更靠近兩淮、以徽商為主之“內商”進入利潤豐富的鹽業運營的良機。
朝廷“國退民進”,讓利於民,“淮鹽價貴,商多趨之”,邊防軍需困難一舉處理,而坐享天時的陝西販子,得益最多,自此冒起。本來陝西八百裡秦川,沃野千裡,自古為中國糧食主產區。如明永樂年間(1403年~1424年)陝西官倉存糧近1100萬石(明朝一石約為90多公斤),充足付出駐防官軍俸糧三年,萬積年間(1573年~1620年)天下260個府中,按稅糧多寡排名,西安府僅次於號稱糧倉的鬆江府(今上海市一帶),位列第四。如此看來,輸糧換引的“食鹽開中法”,等因而為陝西販子量身定做的傾斜政策了,一時候,關中產糧區的農夫們掀起了進城經商、賣糧販鹽的高潮。
明朝中前期萬積年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