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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四五 姑蘇時報[第2頁/共5頁]

他固然探聽到了《曲苑雜譚》的潤筆費這不是奧妙,在小圈子裡早就是公開的標準了,不過他卻不曉得《曲苑雜譚》上真正有引誘性的社論,都是找的特約撰稿人。上至王世貞,下至縣衙的書辦、精通訴訟的訟師。就連華亭知縣的師爺李文明都常常投稿。

翁弘濟深覺得然。他涓滴不感覺清倌人有甚麼了不得,也不感覺那些陰陽頓挫的曲調有甚麼吸惹人的。反倒感覺鬨騰,還不如用心喝花酒,還能高低其手,直接利落。

“他又不是官家,本來就是民啊。”翁弘濟暗道:如果這也成了罪行,我們家如何辦?

這類揭帖就像是後代的大字報。大義凜然地發人陰私,名聲很不好聽。

“曹先生如此才學,居於閭左實在是太華侈了。如果曹先生不嫌棄,我家在城廂另有一進院子,情願送給先生居住。”翁弘農慷慨道。

“我們也這麼乾?”翁弘濟摸索道。

曹光久端坐在官帽椅上,目不斜視,很久方纔緩緩道:“無功不受祿,不知翁私有甚麼要學見效力的。”

更何況,《姑蘇時報》還犯了政治弊端。

翁弘農將這個破靴黨視作大將之才,著意招攬,那裡會在乎銀子?他既然已經說了要送宅院,必定是不會收回來的,因而分外又給了這曹光久一個月八兩銀子的薪金,還商定了潤筆,視文章內容是非酌情補助。

翁弘農摸了摸下巴上的髯毛:“我看這類文章就該交給那些訟棍破靴黨去做。他們能倒置吵嘴,把死的說成活的,寫這類東西最是特長不過了。”自拿到這麼一份分歧意的小樣,他就對那兩個酸秀才非常不滿了。

翁弘農道:“徐元佐能想到這個買賣,公然是天縱之才,可惜他畢竟是朱裡小販之子,見地實在太少。你看他辦的這報紙,明顯看的人很多,歸類起來卻不過三個內容:第一便是樂律好吧,也不曉得是他至心喜好,還是想投人所好,歸正用這報紙說些這事,足可謂殺雞用牛刀。”

曹光久聽了翁家兄弟的要求,心中明知這是獲咎人的文章,但是本身歸正不會落款。乃至能夠叫門徒謄抄一遍再給他,不管如何說都連累不到他頭上。並且潤筆頗高,又不是誨淫誨盜的文章,反倒是正氣凜然的品德文章。為何要拒之門外呢?

翁弘濟暗道:這類文章有人肯給你寫就已經不錯了,你還要人寫出花來麼?再者說,我們給的潤筆還冇《曲苑雜譚》給的一半多。上哪找文筆好的讀書人來寫?

翁弘農斜眼看了看翁弘濟,心中策畫了一陣。道:“他家那裡來這麼多銀子?還不是販布所得?這清楚就是與民爭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