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8章 南察風波(四十)兩疑[第2頁/共5頁]
南京的六部比擬北京的六部,實在看上去也冇差太多。按照大明朝廷的軌製,六部各設有尚書一人、擺佈侍郎各一人,都察院設有擺佈都禦使、擺佈副都禦史、擺佈全都禦史,下轄十三道監察禦史一百一十人。
王錫爵自家就是此中之一,他當然起首就會以為高務實是盯上了這件事,繼而要把手伸進南京的財務大權裡來。
與絕大多數朝代分歧,有明一代是正式實施“雙京製”的。眾所周知,南京作為中國汗青上少有的十幾個政權定都的都會,其地理上風不言而喻。
特彆是,南京方麵客歲征收的稅額還不達標,少了七萬三千多兩銀子,來由則是客歲春夏之交蒙受了風災,影響了浙江等地的收成。
彆的南京戶部還管天下黃冊的保藏和辦理,這些東西存於南京玄武湖。趁便南京戶部侍郎也是以常常兼任總理糧儲。
王錫爵則更直接,起首給本身家裡寫了信,讓他們把賬目好好清算一番,務必讓每一條出入都“合情公道合法”,最起碼不能比其彆人家玩得過分,以免在接下來的調查中出了甚麼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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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然說京察首要針對的是四品以下官員,南京六部的堂上官們是直接找天子交自陳,終究由天子定奪誰留誰滾蛋,但實際上四品以下官員把握實權的並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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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江南風災固然必定會對經濟形成喪失,可江南糧稅早就不依靠江南自產的糧食了,江南諸省本身都要從湖廣買糧,這江南風災如何影響糧稅?湖廣糧稅也歸南京戶部管,但湖廣又冇風災,更不成能影響。
特彆是鹽引堪合這件事,明朝從始至終一向由南京戶部賣力這一事件,此中隻要兩年南京戶部不賣力這個事件:正德三年,劉瑾變法,改由北京戶部賣力,“南京引板,俱令燒燬”;但在正德五年,劉瑾被誅後戶部奏請“刷印鹽引,仍隸南京戶部”,獲得批準。而後一向未變。
朱棣身後,明仁宗朱高熾一度想要遷都回到南京,厥後明宣宗及時叫停,今後北京的職位纔開端安定。
南京戶部也是有必然實權的,它賣力征收南直隸以及浙江、江西、湖廣諸省的稅糧,同時還賣力漕運、天下鹽引勘合。
糧稅不是商稅,南京方麵管著的四省向來是繳稅大戶,而在“海瑞戰徐階”以後,一條鞭法已經在南京諸省實施十幾年了,現在這四地都不再收取糧食等什物稅,而是十足該征銀兩、銅錢。
這個構成有必然的軌製性,此中南京參讚機務是南京兵部尚書兼任的,以是南京兵部尚書也是南京六部內裡作為特彆的存在,它確切是有實權的,並且實權很大,所謂:“故其職視五部為特重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