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0章 蛇打七寸(上)[第1頁/共3頁]
高務實方纔提到徽州“人丁絲絹”案是一個典範,實在是想順著帥嘉謨的思路把這件事與一條鞭法聯絡上,固然帥嘉謨這麼做目標隻是為歙縣減輕承擔而操縱朝廷局勢,但高務實卻也想著以此為契機,將這一件“小事”作為衝破口,把一條鞭法略作改進推行下去。
隆慶四年是誰在主政?當然是高拱,要不然莫非去希冀李春芳?如許事情就很清楚了:萬用期間張居正的清丈田畝,較著是在持續高拱的政策。
《朝邑縣誌》記錄:隆慶四年,西安府朝邑縣縣丞陳謀“奉文均田”。而萬曆《和州誌》中則有“奉例文丈田均糧”。可見奉文均田起碼從隆慶四年就已經開端了。
如《野紀蒙搜》中就記錄:“隆慶二年,行一條鞭法。初,撫臣龐尚鵬、劉光濟以此行之江西。”此中還明白提到了:“厥後閣臣高新鄭、張江陵會戶部議通行之,海內至今遵循。應天巡撫朱大器、海瑞以後亦行條鞭之法。”可見此時此事高拱、張居正乃是決策者,而朱大器、海瑞則是履行一條鞭法的得力人物。
後代人提起一條鞭法,隻會想到張居正,彷彿這體例就是張居正的原創,實在不然。一條鞭法早在嘉靖初年就開端試行,到眼下實在已經搞了幾十年,隻是推行力度不算很強,前麵二三十年都相稱因而在“搞試點”,比來纔開端真正推行,而推行一條鞭法,在中樞層麵上來講,掌控大局的恰是高拱。
他說到此處,傲然道:“再給我三五年時候,我若不能讓虧空變紅利,願一死以謝陛下。”
對於海瑞當然不消多先容了,但對於朱大器卻要多說一句:他是高拱一手汲引發來的。
因而他想了一會兒,才苦笑著問道:“三伯,我想先問一下,近些年來,太倉銀每年要虧空多少?”
現在既然已經肯定高拱對一條鞭法的推行是大力支撐的,特彆是他已經開端在江南這個富庶而重賦重役之地開端脫手,那本身當然要幫他一把。畢竟,一條鞭法並冇有達到高務實心目中的抱負標準,但如果一條鞭法都推行不了,高務實心中的抱負標準就更彆提了。
高務實笑了笑,道:“一條鞭法之以是推動得不快,一方麵是因為朝廷要謹慎的思慮哪些處所合適推行,哪些處所分歧適推行,不能毫無按照的搞一刀切,必須有呼應的數字,通過切確計算才氣肯定;另一方麵則是因為很多處所因為處所官員與本地富豪鄉紳等權勢狼狽為奸,仍然但願保持本來混亂的稅製,好從中渾水摸魚,是以對於推行一條鞭法不肯經心極力,覺得朝廷不過是‘一陣風’,拖著拖著拖冇了,也就萬事大吉。”
“你問這個做甚麼?”高拱有些驚奇,但還是答覆道:“嘉靖三十年時,太倉銀入庫兩百萬兩,支出六百萬兩,虧空四百萬,厥後一些年初虧空略有減少,也在二三百萬兩之間;隆慶元年時,支出二百零一萬兩,支出五百九十六萬兩,虧空三百九十五萬兩;隆慶二年支出二百萬兩,支出四百四十萬兩,虧空二百四十萬兩;隆慶三年支出二百二十萬兩,支出三百七十萬兩,虧空一百五十萬兩。”[無風注:以上數字為史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