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0章 蛇打七寸(上)[第2頁/共3頁]
隆慶四年是誰在主政?當然是高拱,要不然莫非去希冀李春芳?如許事情就很清楚了:萬用期間張居正的清丈田畝,較著是在持續高拱的政策。
《朝邑縣誌》記錄:隆慶四年,西安府朝邑縣縣丞陳謀“奉文均田”。而萬曆《和州誌》中則有“奉例文丈田均糧”。可見奉文均田起碼從隆慶四年就已經開端了。
現在既然已經肯定高拱對一條鞭法的推行是大力支撐的,特彆是他已經開端在江南這個富庶而重賦重役之地開端脫手,那本身當然要幫他一把。畢竟,一條鞭法並冇有達到高務實心目中的抱負標準,但如果一條鞭法都推行不了,高務實心中的抱負標準就更彆提了。
如《野紀蒙搜》中就記錄:“隆慶二年,行一條鞭法。初,撫臣龐尚鵬、劉光濟以此行之江西。”此中還明白提到了:“厥後閣臣高新鄭、張江陵會戶部議通行之,海內至今遵循。應天巡撫朱大器、海瑞以後亦行條鞭之法。”可見此時此事高拱、張居正乃是決策者,而朱大器、海瑞則是履行一條鞭法的得力人物。
他說到這裡,嘲笑一聲:“既然如此,為何不藉此良機,讓那些人看看朝廷的決計?”
因而高務實道:“侄兒方纔說那番話的意義就是,要想把一條鞭法推行下去,眼下徽州‘人丁絲絹’案就是一個很好的契機。”
“你問這個做甚麼?”高拱有些驚奇,但還是答覆道:“嘉靖三十年時,太倉銀入庫兩百萬兩,支出六百萬兩,虧空四百萬,厥後一些年初虧空略有減少,也在二三百萬兩之間;隆慶元年時,支出二百零一萬兩,支出五百九十六萬兩,虧空三百九十五萬兩;隆慶二年支出二百萬兩,支出四百四十萬兩,虧空二百四十萬兩;隆慶三年支出二百二十萬兩,支出三百七十萬兩,虧空一百五十萬兩。”[無風注:以上數字為史實。]
對於海瑞當然不消多先容了,但對於朱大器卻要多說一句:他是高拱一手汲引發來的。
高務實曉得,後代人研討這一期間的汗青,目光首要放在張居正身上,即便有部分學者也發明高拱的很多成績底子不輸張居正,乃至張居正很多鼎新底子就是順著高拱開的路在走。但他們對高拱的研討還是首要集合在用人、兵製等方麵,畢竟經過高拱汲引的多量官員厥後都成了明朝汗青上的名臣乃至名相;而在邊防管理上,高拱又有最為凸起的汗青功勞“俺答封貢”珠玉在前,因而其經濟鼎新方麵的進獻就彷彿顯得不那麼刺眼了。
但是這有個題目,就是現在究竟是隻談一條鞭法,還是順帶談一談大明的稅製痼疾?
但是,這個話題太大太大,即便隻以高務實的程度,也能說上三天三夜不帶歇氣的,就看要談到甚麼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