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遊戲競技 - 帝國的良心 - 第四十三章 抄表員

第四十三章 抄表員[第2頁/共5頁]

但電力改革歸根到底是處所當局出錢。而處所財務支出有限,這麼一筆持續性的開支,總得尋摸個處所找補返來。

第二天下午,那戶主主動來到辦公處找老遊,帶來兩塊錢,老遊氣得鼻子都歪了,把他趕了出去,“你打發叫花子呢!”

請再交兩塊錢“通電費”。

隻要披了這身皮,抄表員就能等閒敲開住民家門。多數時候,事情不存在難度。

固然市民一分錢路燈費都不想掏,但抄表員有的是體例逼人掏錢。

“五塊錢都出了,還捨不得三塊?”

“之前給的五塊是野生費!現在是買燈膽!”

公司的員工禮服是淺藍色,格式仿照軍便服,左胸前縫了個小布條,上有“興遼電力”四個小字,不算醜,也談不上標緻。這身禮服對淺顯人的威懾力當然比不上巡警,但也非小老百姓能隨便疏忽的。

這還不算完。

電費是按月收繳,抄表員最忙的幾天是月尾。但每個月都會有人因事錯過上門免費,以是平時還要彌補收繳。

日子久了,各地當局也感覺為了一點小錢搞得顏麵無光,非常丟臉。可非論如何丟臉,電費不能不繳,因而幾年後,東北再也不見巡警收電費的場景,各地當局都把路燈費承包給了興遼公司。

飯桌上,老遊筷子抄起一塊羊肉,蘸了醬料,囫圇塞進嘴裡,口齒不清道:“徒弟領進門,修行在小我!抄表員撈錢,大頭靠路燈費,就看你會不會來事!現在本領教給你了,想吃肥的,從速交友一個外線工,乾係必然得鐵!然後才氣一塊兒贏利!”

好處能夠來自用戶的“感激”,也能夠源自用戶的“無知”。

但老遊還說,不管如何操縱,都有一個限度,不能過分。每戶用電量都是牢固的,浮動區間不大,太高太低都輕易被讚揚、或被公司審計部分發明。

走街串巷、登門拜戶、抄表征費、開出收據,固然嚕囌,卻冇甚麼繁難,懂四則運算就行。

他交友外線工,卻並不想撈錢,隻是今後不免碰到如許那樣的費事,誰曉得會不會有求人的時候呢。

起首是當部分分用上了電燈,其次是黌舍、病院等財務撥款機構告彆了煤氣燈,最後就是路燈這類市政工程。那段期間另有處所當局以電費補助名義給當局雇員發福利,鼓勵公事員自家裝電燈。

因而,各處所當局,比如勝山縣向興遼付出路燈電費的同時,還安排巡警在路燈安裝段每月收一次“路燈費”。

路燈的存在,行車者便當最大。以是縣城馬車行、黃包車行得按每輛車月費5角免費。淺顯住民家有車,也是一樣標準交錢。不交錢也行,早晨彆出門,出門就有巡警扣車。

那抄表員對這類號令如何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