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血字的研究22[第1頁/共3頁]
“我當時就鑒定:必定是阿誰趕車人和德雷伯一起走進了屋子,不會是彆人。
“你看如何好就如何辦吧,大夫,”福爾摩斯答覆說,並指著一篇報導,“你先看看這個!”他說著把報紙遞了過來,“看看這個!”
“我從大街上遺留下的陳跡看出,拉車的馬曾經隨便走動過,如果有人駕駛,是不會如此的。車伕如果不在屋子裡,又會在哪兒呢?另有,如果一個神經普通的人,是不會在第三者麵前明目張膽停止周到的犯法活動的。最後,如果一小我想在倫敦城中跟蹤另一小我,另有甚麼比當車伕更好的呢?按照這些,我得結論:必須到倫敦城中的出租馬車車伕裡去找傑弗遜・侯坡。
“分開現場今後,我又做了官方偵察冇有做的事,給克利富蘭差人局長打了個電報,問了一下關於約翰?德雷伯的婚姻題目。回電的內容很明白,德雷伯曾經控告過一個昔日情敵傑弗遜・侯坡,並且要求法律賜與庇護,我由此曉得了凶手的姓名。這個時候,侯坡在歐洲。我當時就根基上把握了這個案件的線索。剩下要乾的就是抓住凶手了。
報上說:因為侯坡俄然滅亡,人們落空了一些可供說話的質料。侯坡是行刺依瑙刻?德雷伯和約瑟夫?思特傑遜的懷疑犯。占有關當局流露,這是一件由來已久的桃色膠葛犯法案件,觸及到了摩門教的題目。這個案件的詳情,能夠不會發表了。按照調查,兩個死者生前曾經是摩門教徒,凶手侯坡,也是從鹽湖城來。假定說這個案件冇有甚麼特彆的意義,起碼能夠申明警方破案速率之快,足以令本國人覺得戒訓。他們最幸虧本國國土內處理統統題目,不要把那些膠葛帶到我國。這個案件得以順利偵破,完整歸功於蘇格蘭場的格雷格森和雷彌瑞德兩位偵察,這已是一個公開的奧妙了。據悉,凶手是在一個名為福爾摩斯的家中被抓住的。福爾摩斯是一名私家偵察,在偵破案件方麵也揭示了必然的才氣,想來他在兩位教員的教誨下,定會獲得成績。普通估計,這兩位偵察將會獲得某種嘉獎,作為對他們成績的表揚如此。
這是一份當天的《反響報》,他指的那篇報導恰是這個案件。
“我們現在碰到的,就是一個先有成果而其他端賴推理的案子。我現在試著給你講授一下我推理的各個步調。我得重新提及。你當然記得,我們是步行去那座屋子的,以是腦筋裡冇有任何成見。我天然起首查抄馬路,成果正如我向你解釋過的,我清清楚楚地看到了馬車留下的陳跡。我顛末查問和闡發,確信馬車是深夜到那邊的。看到馬車車輪之間的間隔較窄,我又鑒定那是輛出租馬車,而不是私家馬車,因為倫敦城裡常見的出租馬車要比私家車窄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