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1章 鹿鼎記(1)[第5頁/共6頁]
好或者不好,在藝術上是屬於美的範圍,不屬於真或善的範圍。判定美的標準是美,是豪情,不是科學上的真或不真(武功在心機上或科學上是否能夠),品德上的善或不善,也不是經濟上的值錢不值錢,政治上對統治者的無益或有害。當然,任何藝術作品都會產生社會影響,自也能夠用社會影響的代價去估計,不過那是另一種評價。
我寫這套總數三十六冊的《作品集》,是從一九五五年到七二年,前後約十5、六年,包含十二部長篇小說,兩篇中篇小說,一篇短篇小說,一篇汗青人物評傳,以及多少篇汗青考據筆墨。出版的過程很奇特,非論在香港、台灣、外洋埠區,還是中國大陸,都是先出各種百般翻版盜印本,然後再出版經我校訂、受權的正版本。在中國大陸,在“三聯版”出版之前,隻要天津百花文藝出版社一家,是經我受權而出版了《書劍恩仇錄》。他們校印當真,依足條約付出版稅。我依足法規繳付所得稅,餘數捐給了幾家文明機構及支助圍棋活動。這是一個鎮靜的經曆。除此以外,美滿是未經受權的,直到正式受權給北京三聯書店出版。“三聯版”的版權條約到二〇〇一年年底期滿,今後中海本地的版本由廣州出版社出版,主因是港粵鄰近,停業上便於相同合作。
“金庸作品”新序
中國人的文藝觀,耐久以來是“文以載道”,那和中世紀歐洲暗中期間的文藝思惟是分歧的,用“善或不善”的標準來衡量文藝。《詩經》中的情歌,要牽強附會地解釋為諷刺君主或稱道後妃。對於陶淵明的<閒情賦>,司馬光、歐陽修、晏殊的相思愛戀之詞,或可惜地評之為白璧之玷,或美意地解釋為另有所指。他們不信賴文藝所表示的是豪情,以為筆墨的獨一服從隻是為政治或社會代價辦事。
小說是寫給人看的。小說的內容是人。
根基上,武俠小說與彆的小說一樣,也是寫人,隻不過環境是當代的,首要人物是有武功的,情節側重於狠惡的鬥爭。任何小說都有它所特彆側重的一麵。愛情小說寫男女之間與性有關的豪情和行動,寫實小說描畫一個特按期間的環境與人物,《三國演義》與《水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