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1章 鹿鼎記(1)[第4頁/共6頁]
小說是藝術的一種,藝術的根基內容是人的豪情和生命,首要情勢是美,廣義的、美學上的美。在小說,那是說話文筆之美、安排佈局之美,關頭在於如何將人物的內心天下通過某種情勢而表示出來。甚麼情勢都能夠,或者是作者主觀的分解,或者是客觀的論述故事,從人物的行動和言語中客觀的表達。
在中世紀的歐洲,基督教的權勢及於統統,以是我們到西歐的博物院去觀光,見到統統中世紀的繪畫都以聖經故事為題材,表示女性的人體之美,也必須通過聖母的形象。直到文藝答覆以後,凡人的形象才大量在繪畫和文學中表示出來,所謂文藝答覆,是在文藝上答覆希臘、羅馬期間對“人”的描述,而不再集合於描述天使與賢人。
汗青上的事件和人物,要放在當時的汗青環境中去看。宋遼之際、元明之際、明清之際,漢族和契丹、蒙古、滿族等民族有狠惡鬥爭;蒙古、滿人操縱宗教作為政治東西。小說所想描述的,是當時人的看法和心態,不能用後代或當代人的看法去衡量。我寫小說,旨在描畫本性,抒寫人道中的喜愁悲歡。小說並不暗射甚麼,如果有所斥責,那是人道中卑汙陰暗的品格。政治觀點、社會上的風行理念不時變遷,不必在小說中對臨時性的看法作代價判定。人道卻變動極少。
中國人的文藝觀,耐久以來是“文以載道”,那和中世紀歐洲暗中期間的文藝思惟是分歧的,用“善或不善”的標準來衡量文藝。《詩經》中的情歌,要牽強附會地解釋為諷刺君主或稱道後妃。對於陶淵明的<閒情賦>,司馬光、歐陽修、晏殊的相思愛戀之詞,或可惜地評之為白璧之玷,或美意地解釋為另有所指。他們不信賴文藝所表示的是豪情,以為筆墨的獨一服從隻是為政治或社會代價辦事。
翻版本不付版稅,還在其次。很多版本粗製濫造,錯訛百出。另有人借用“金庸”之名,撰寫及出版武俠小說。寫得好的,我不敢掠美;至於充滿無聊打鬥、色情描述之作,可不免令人不快了。也有些出版社翻印香港、台灣其他作家的作品而用我筆名出版發行。我收到過無數讀者的來信揭穿,大表氣憤。也有人未經我受權而自行點評,除馮其庸、嚴家炎、陳墨三位先生功力深厚、兼又當真其事,我深為拜嘉以外,其他的點評多數與作者原意相去甚遠。幸虧現已停止出版,出版者報歉補償,膠葛已告結束。有些翻版本中,還說我和古龍、倪匡合出了一個上聯“冰比冰水冰”征對,真恰是大開打趣了。漢語的春聯有必然規律,上聯的末一字凡是是仄聲,以便下聯以平聲末端,但“冰”字屬蒸韻,是平聲。我們不會出如許的上聯征對。大陸地區有許很多多讀者寄了下聯給我,大師華侈時候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