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自相殘殺[第2頁/共4頁]
那夜,滿屋都是鮮血在流淌,流上天板隙縫裡,流到他的腳下,染紅了他的腳。
那夜,一群滅儘人道的刺客要他父親死。
他不敢殺,因為一來秋暮遠的武功太高,二來他如果未經答應私行殺人,必將遭到島規最峻厲的獎懲。
霧月櫻空給他們兩條路:
他們向他撲來,個個如狼似虎,個個殺氣騰騰,就像一群發瘋的野獸。
他臨死前說一句話,秋暮遠至死不忘:
他狂吼一聲,劍如閃電般刺出。
但是,現在隻要酒才氣消解貳內心的痛苦。
前一天他們還是同門,他們還在同張桌子用飯,才一天工夫就刀刃相見,血沫橫飛,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加上在女殺手群中殺出一條血路的女殺手王小泉叢美,他們一共兩人。
秋暮遠的童年非常幸運。
他們之間實在冇有半點仇恨,他們隻是想活著。
最愛的女孩愛的是彆的男孩,阿誰少年妒忌得發瘋,他在孤島中接管的教誨又是如此的滅儘人道,以是他除了殺秋暮遠以外,不會有彆的任那邊理單相思的體例,隻怕他在夜深人靜之時也常常展轉反側,打算著如何殺掉秋暮遠。
肉眼卻看不見。
秋暮遠更是猖獗如獸,他當時已經殺了七小我,早就殺紅了眼。
在這座孤島,本有五十四名少年,此中有十二個是女孩,此中有兩個女孩長得特彆斑斕。
他們他殺以後,毫無人道的霧月櫻空竟把他們的屍身扔到狼狗群中,任由他們的屍身被撕成碎片。
他們既然都這麼想要他的命,他也要他們的命。
那一晚,他淪為真正的殺神,一尊最可駭的殺神。
想要活就必須殺死朝夕相處的同門,多麼殘暴多麼可駭的實際。
劍光飛出,鮮血也已濺出。
冇有挑選!也已不必挑選!
但他曉得這不是夢,這是真實在實呈現在他的生射中的事情。
隻是,芳華期間的愛情如果能夠這麼輕易節製,那它就不是芳華之愛了!
三天後更加殘暴更加滅儘人道的殺人練習開端,霧月櫻空發話:二十小我隻能活一個。
痛,真的痛,肉痛得在滴血,一滴,一滴……
以是,除了開首幾位因過於純真或者武功較差的人先死以外,彆的的人在心照不宣的環境下,都結合起來打擊秋暮遠,極欲殺之而後快。
或許阿誰少年口中的“她”就是此中一名愛上秋暮遠卻不敢向他表示的女孩。
臨死前他瞪著雙眼,一臉的痛苦,一臉的不甘,一臉的仇恨。
在離島前夕,霧月櫻空在一個大廳裡給他們停止一次送行宴會。
他們之前曾插手過宴會,每次都是人頭濟濟。
他如果私行殺了秋暮遠,隻怕會被霧月櫻空丟到狼狗群中,吃得連骨頭都不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