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不合時宜的創作[第3頁/共3頁]
我記得當時候先是寫了好多的詩歌,幾近一天一首,偶然候是一天幾首,日以繼夜地寫,然後四周亂投,甚麼《群眾文學》、《青年文學》、《詩刊》、《星星》、《大門生》、《廣西文學》啦,最後隻發了兩首,《星星》的《抽菸的母親》和《廣西文學》的《夜的意像》,當時候頒發作品好難啊!寫詩寫得如此艱钜,因而改寫散文和小說。頭一篇散文《回絕週末》同時投給《金色韶華》和《黃金期間》,兩個月後,兩家同時來了用稿告訴書,我衡量了一下,感覺《黃金期間》比《金色韶華》更著名,就親身到《金色韶華》雜誌社要求撤稿――這景象我現在想起來還狠狠地抽了一個大嘴巴,我當時如何就那麼笨啊?有錢都不想要!那篇文章收回來後,編輯伍春明就跟我約稿,厥後又在她的刊物連續發了幾篇,跟她也有了一段長達兩年的友情,這裡暫不提。
為了迴避孤傲,對抗孤單的週末,我一頭紮進文學創作裡,既得了浮名,又賺了錢,還是非常歡暢的。更歡暢的是,我在修煉的同時,逐步成為班內裡的題目專家,今後,他們如果有甚麼人生題目啦,愛情題目啦,都會就教於朱枸先生。為了指導很多對週末深惡痛絕的難兄難弟,我還專門寫了一篇《指導你週末的兩三個去處》,它發在《黃金期間》1992年的第三期,有興趣的朋友能夠找來一看,即便到了明天,我感覺它還是有很強的指導意義的。宿舍的人也歡暢,朱枸先生領到稿費都請他們喝酒啊,抽菸啊!在阿誰一個月隻需30元餬口費(我家每個月隻給我30元,我弟弟也要30元),偶然候,一筆稿費真是一筆钜款,我記得,《賬房先生》的稿費是351塊,宴客後,我買了一套洋裝,95塊,這套洋裝足足穿了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