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仲改革[第1頁/共6頁]
春秋戰國之交是中國由仆從社會向封建社會過渡的分邊界,是仆從主階層日趨式微、新興地主階層慢慢生長強大起來的竄脫期間。而戰國期間則是中國汗青上社會動亂、民氣機治的期間,也是競相生長、急劇竄改的期間。春秋期間的齊國,雖與晉、楚、秦同屬強大諸侯,但在管仲任政之前,危急四伏,公室敗北無能,環境非常嚴峻。為了竄改這類混亂的局麵,使齊國轉危為安,齊桓公不記私仇,唯纔是任,在他即位後不久就恭迎管仲於郊野,任命他為宰相,開端了中國汗青上最早,也是非常勝利的鼎新。
管仲以為“除五害,以水為始”。水分乾流、支流、季候河、野生河和湖澤五類。要按照分歧水源的特性,因勢利導,因地製宜,使其為灌溉和航運辦事。管理水害必須防患於已然,兼顧打算,綜合管理。
管仲以為生長農業出產必須對峙“相地衰征”“井田疇均”“無奪民時”三者並行。戰國前期的商鞅變法,提出廢井田,開阡陌,答應地盤買賣合法化。
重農抑工商,是曆代封建統治者的共同國策,譽農為本業,貶工商為末業,輕視打擊工貿易者。管仲第一個將工商與士農並列,必定了士農工商四民同屬“國之石﹙碩﹚民”,把工貿易者的社會職位提到跟農夫和士劃一高度,這在當時的社會是非常罕見的。在此根本上,他主張生長工貿易和生長農業並舉,提出“溥本肇末”的聞名觀點,即在生長農業的根本上,生長工貿易。本末有主次,但必須劃一看重。管仲在誇大糧食是“王者之本”“民之所歸”的同時,充分熟諳到“無市則民乏”,生長工貿易一樣是社會所必須。是以,他對峙“與俗同好惡”。俗,實則是客觀經濟規律,“俗之所欲,因此與之;俗之所否,因此去之”,是以“貴輕重,慎衡量”,“通貨積財”。
管仲對齊國的政治、軍事、經濟等範疇停止的遍及而深切的鼎新及實施的對外開放政策獲得了明顯效果,使得齊國的綜合國力遙遙搶先於其他諸侯國,成為當時氣力最強大的國度。厥後他幫助齊桓公揚國威於四方,成為天下公認的霸主。今後今後,齊國“以守則固,以征則強”,呈現“大國之君,莫之能禦”的強大局麵。司馬遷在《史記·管晏傳記》批評管仲政績時指出:“管仲既用,任政於齊。齊桓公以霸,九合諸侯,一匡天下,管仲之謀也。”
管仲的民本思惟,建立“予之為取”的政治原則為綱領,以人道唯利論為根據,以愛民、利民、富民、惠民思惟及其辦法為根基內容,從民“四欲”,去民“四惡”,以此來調換民氣,政通人和,政權穩固。是以,他把生長經濟當作治國的第一要務,並采納了很多“富民”的經濟政策。他說:“夫人之情,見利莫能勿就,見害莫能勿避。其販子通賈,倍道兼行,夜以續日,千裡而不遠者,利在前也。漁人之入海,海深萬仞,就波逆流,乘危百裡,宿夜不出者,利在水也。故利之地點,雖千仞之山,無所不上;深淵之下,無所不入焉。”當政者應正視客觀究竟,因勢利導,滿足人們的公道要求,為民“圉之以害,牽之以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