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都市娛樂 - 馬來西亞的馬來人與華人及其關係研究 - 第三節 在現有族群政治框架下能否構建種族和諧的馬來西亞社會?

第三節 在現有族群政治框架下能否構建種族和諧的馬來西亞社會?[第3頁/共7頁]

那麼拿甚麼標準來衡量種族調和呢?筆者以為起碼要有以下幾點:第一,法律上各族群一概劃一;第二,政治上各族群共商國務;第三,經濟上各族群分享繁華;第四,文明上各族群相互認同(而不是片麵認同,更不是異化);第五,心機上各族群相互采取(而不是充滿惡感);第六,行動(動)上各族群相互寬大等。以上是從各族群本身的角度而言的,若從共同國度的態度上看,則應當有以下幾點:第一,有基於愛國主義的共同國度認同;第二,有基於人權主義的共同主權認同(即某一國度的主權不是某個族群單獨具有的,而是各族群分享的);第三,有基於民主主義的共同軌製認同;第四,有基於普世主義的共同好處認同;第五,有基於傳統主義的共同汗青認同;第六,有基於當代主義的共同生長認劃一。當然,這裡所說的乃是一種非常抱負的狀況,拿去衡量實際社會中的任何族群乾係恐怕都難以達到,但是,它起碼是一種目標,是一種向善的方麵指導各族群的目標;同時又是一種標準力量,是一種向善的方麵標準各族群的力量,固然在完美的程度上達不到,但達到必然程度的完美還是能夠做獲得的,關頭是要方向和途徑精確!

扶弱政策的實施,應以庇護及晉升社會的弱勢階層為解纜點,並且不分膚色、出身及宗教信奉;采納步調,拔除統統範疇的“土著非土著”的辨彆;必須公允及公道地分派地盤給極需耕地的各族農夫;拔除“種族固打製”,代之以按才氣分派軌製;拔除大學收生固打製;我國各宗教在傳播、生長、享用官方資本以及媒體的報導方麵,應獲得公允的對待;推行門生助學金與存款軌製,並不分種族地以按才氣分派軌製加以分派。

那麼,在本書的最後,筆者對馬來西亞的華巫乾係及構建種族調和的馬來西亞社會的近況和將來前程是如何熟諳的呢?起首,就華巫乾係而言,筆者以為,能夠必定它還不是一種劃1、公允的族群乾係,但是,因為兩族特彆是華裔族群都為這類乾係所困擾,以是他們都巴望並極力保持一種相互戰役共處的乾係。進而我們也能夠認定,馬來西亞以華巫為核心的族群乾係根基上能夠保持在一個相對戰役的層麵上,但是,若要建立調和的華巫乾係,進而建立種族調和的馬來西亞社會,其所麵對的困難還是相對較大的。如果我們能夠把普通的族群乾係的兩極描述為“敵對”(負的一麵)與“調和”(正的一麵),而位於中間的既不敵對也不調和的乾係看作是“戰役共處”的話,那麼,筆者以為,馬來西亞的華巫乾係的近況應當是在中間位置,但並不是穩定地逗留在這一個位置上,而是不時地向兩邊扭捏。總的來看,固然跟著經濟社會的生長,在馬來西亞構建族群調和也不失為現在的一種生長趨勢,但一樣亦不能解除在特彆環境下,導致某種族群敵對或對峙的嚴峻局麵會呈現。以是,以華巫乾係為主的馬來西亞的族群乾係,還遠不是一種讓人們充分放心或高枕無憂的乾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