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都市娛樂 - 馬來西亞的馬來人與華人及其關係研究 - 第三節 在現有族群政治框架下能否構建種族和諧的馬來西亞社會?

第三節 在現有族群政治框架下能否構建種族和諧的馬來西亞社會?[第2頁/共7頁]

但是,如果有人進一步詰問:人們所看到的馬來西亞的種族調和,是在甚麼前提下、靠甚麼機製來保障和維繫的?他就會重視到題目的另一麵,這就是在馬來西亞有憲法規定的土著馬來人享有的特權,有不成以會商的有關種族題目的“敏感課題”,有隻講連合卻躲避民族劃一的民族政策,有隻講國度認同卻不肯過量觸及族群多元國情的片麵尋求,以及馬來人在政治、經濟、文明、教誨等各範疇占安排職位,而非土著馬來族群卻持續要求一些根基權益,包含母語教誨權力,而為此提出《訴求》成果還會招致激進的馬來民族主義者的恐嚇或威脅而被迫將其擱置,另有大選前夕種族題目常常被拿來講事,每遇政治危急必伴隨並終究轉嫁為種族危急,各種種族風波不竭以及大專院校分歧族群的門生之間不相來往,等等,劈麵對統統這些題目時,另有人會說馬來西亞是一個種族調和的社會嗎?實在,當今的馬來西亞,其被非土著族群以為片麵的種族政策並未獲得各族群的遍及接管,它的很多種族課題亦懸而未決,如當年馬來西亞華人社團大選訴求被迫擱置的七個項目就是最好的申明。

扶弱政策的實施,應以庇護及晉升社會的弱勢階層為解纜點,並且不分膚色、出身及宗教信奉;采納步調,拔除統統範疇的“土著非土著”的辨彆;必須公允及公道地分派地盤給極需耕地的各族農夫;拔除“種族固打製”,代之以按才氣分派軌製;拔除大學收生固打製;我國各宗教在傳播、生長、享用官方資本以及媒體的報導方麵,應獲得公允的對待;推行門生助學金與存款軌製,並不分種族地以按才氣分派軌製加以分派。

在麵對著這麼多族群題目的環境下,馬來西亞以華人和馬來報酬主的族群乾係之以是還能夠根基上保持一個支流上看來戰役共處的局麵,從主動方麵講是因為:第一,以民族民主協商為特性的種族政治無益於在必然程度上化解因種族不平等而激發的族群衝突;第二,經濟增加及其所動員的社會繁華有助於在必然程度上化解因種族不公允而產生的憤懣情感;第三,各族群對生長和穩定的高度認同無益於擱置一些本來非常鋒利的族群衝突;第四,國度生長政策期間巫統帶領的當局實施的族群寬大的“小開通”政策,使非馬來族群尚對當局處理其題目報有某種信心;第五,海內有限度的民主氛圍無益於指導非土著/馬來族群訴諸民主和法治的體例來提出本身的要求;第六,各族群都當真接收汗青上族群惡化特彆是“五一三”事件所帶來的經驗亦無益於製止種族衝突生長到失控局麵,等等。但從悲觀方麵看,則是因為:第一,付與土著馬來人以特權的憲法所具有的不成等閒撼動的崇高職位,令非土著族群對竄改近況望而生畏;第二,把一些與種族相乾的事項列為敏感課題,製止了有關會商刺激嚴峻局麵;第三,“內安法律、煽動法律、印刷及出版法律、大專法律以及其他統統違背根基人權的法律”的公佈,不但在必然程度上粉碎了國度的民主與法治,亦使保衛非土著族群合法權益的人士的人身安然遭到威脅,其活動遭到範圍,使他們達到目標所要支出的生命和財產本錢令其難以接受;第四,巫統帶領的國度當局節製著差人、監獄、軍隊等國度暴力機器,對民族主義者的激停止動也起著很強的震懾感化;第五,一些激進的民族主義者的不負任務和不吝製造流血牴觸的行動,亦對弱勢族群提出並保護其根基權益心不足悸,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