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都市娛樂 - 馬來西亞的馬來人與華人及其關係研究 - 第三節 在現有族群政治框架下能否構建種族和諧的馬來西亞社會?

第三節 在現有族群政治框架下能否構建種族和諧的馬來西亞社會?[第1頁/共7頁]

那麼拿甚麼標準來衡量種族調和呢?筆者以為起碼要有以下幾點:第一,法律上各族群一概劃一;第二,政治上各族群共商國務;第三,經濟上各族群分享繁華;第四,文明上各族群相互認同(而不是片麵認同,更不是異化);第五,心機上各族群相互采取(而不是充滿惡感);第六,行動(動)上各族群相互寬大等。以上是從各族群本身的角度而言的,若從共同國度的態度上看,則應當有以下幾點:第一,有基於愛國主義的共同國度認同;第二,有基於人權主義的共同主權認同(即某一國度的主權不是某個族群單獨具有的,而是各族群分享的);第三,有基於民主主義的共同軌製認同;第四,有基於普世主義的共同好處認同;第五,有基於傳統主義的共同汗青認同;第六,有基於當代主義的共同生長認劃一。當然,這裡所說的乃是一種非常抱負的狀況,拿去衡量實際社會中的任何族群乾係恐怕都難以達到,但是,它起碼是一種目標,是一種向善的方麵指導各族群的目標;同時又是一種標準力量,是一種向善的方麵標準各族群的力量,固然在完美的程度上達不到,但達到必然程度的完美還是能夠做獲得的,關頭是要方向和途徑精確!

如許,便能夠看出,“土著至上主義”指導下的馬來西亞的種族政治,固然情勢上實施的是君主立憲製與議會民主製的國度政治體製,實際中亦答應反對黨與反對政治的存在,但是它與真正的當代民主政治文明另有很大的間隔。是以有學者把這類政治體製稱作“種族威權政治”,即以為這是一種建立在種族根本上的強權政治。我們重視到,這類政治的龐大性就在於,參與政治活動的主體都不是淺顯的政黨,並且各自以某一族群為根本的政黨。每一個政黨都不但代表本黨的好處和要求,而是還要代表某個族群的好處和要求,政治好處直接與族群好處相乾,政治鬥爭也與族群合作膠葛在一起,使政治過程無處不打上族群的印跡,從而構成一種政黨與族群相互操縱的乾係體製。在這類體製下,政治霸權自但是然地會直接演變成種族霸權,政治認識形狀也自但是然地會表示為種族認識形狀,成為國度的支流認識形狀。這恰是當前馬來西亞的政治實際。

馬來西亞《中國報》2005年10月24日登載了一篇通訊,題為《美副國務卿:大馬各族調和相處成各國粹習典範》。文章在報導美國主管大眾交際和大眾事件的副國務卿Karen P.Hughes拜候馬來西亞(22-24日)的印象時,她講道:“我信賴大馬有才氣在回教國和文明天下,扮演要角,因為大馬當局勝利把多元文明、宗教信奉、說話的多元種族,融會在同一個屋簷下戰役共處。”又說:“這將成為天下各國和各地區仿效的最好典範……”她的這一印象,與筆者在馬來西亞所看到的各種大眾場合下和大眾媒體上官方的標準表述是完整分歧的。的確,與當前種族、宗教乾係龐大,戰亂頻繁的中東等伊斯蘭國度和地區比擬,馬來西亞的確能夠稱得上是一個種族調和的普通國度。如果與印度尼西亞比擬,馬來西亞華人的處境也的確好很多,如,在議會裡有華人代表,在國陣中有華基政黨,在當局裡有華裔部長,乃至在野的另有華人主導的反對黨,以及華人社團亦能夠自在處置政治活動等;乃至與華人居統治職位的新加坡比擬,馬來西亞華人的文明氛圍之稠密與漢文教誨之勝利亦足以稱道。並且,究竟上,通過馬來亞獨立以來各民族近半個世紀的共同儘力,馬來西亞包含馬來人和華人乾係在內的各族乾係應當說其支流是戰役共處的,他們共同締造的民族民主協商的種族政治形式,不但有非常獨到的特性,亦有很多勝利的經曆值得總結;而包含馬來人與華野生販子士在內的各族群之間的經濟合作,以及包含馬來文明與華人文明在內的各族群之間的文明融會等,也都為構建種族調和的馬來西亞社會奠定了很好的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