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華裔社會對構建種族和諧的馬來西亞社會的設想[第1頁/共6頁]
恰是基於儲存本民族文明的需求,馬來西亞的華人才一向對峙漢文教誨,保衛本民族的母語教誨權力,反對當局對待華、印母語教誨的不公允做法和輕視態度,並且,在馬來亞獨立和馬來西亞建國前後相稱長的期間內,他們在承認馬來文為國語( NationalLanguage)的同時,也對峙要求列漢文為官方語文(Official Lan-guage)之一。華團在1983年提呈的《國度文明備忘錄》的附錄“語文教誨”中,對此回顧道:1954韶華裔百姓對語文教誨的三大抵求,1956韶華裔百姓的四大憲製要求及1956韶華校教總與印校西席公會所頒發的共同宣言,都提出華、印文與英、巫文同列為官方語文的要求,這證明華、印族對列華、印文為官方語文的慾望與要求是非常激烈的。官方語文之爭一向持續,到了1967年國語法律在國會通過,英文落空官方職位,馬來文成為國語及唯一的官方語文,華、印裔百姓深感絕望與不滿。1969年大選,官方語文之爭更加狠惡。“五一三”事件過後,跟著煽動法律的通過,官方語文題目已被列為敏感題目之一。而後,列漢文為官方語文的要求才被迫擱置下來。
僅在新經濟政策期間,按照華裔族群所麵對的分歧處境及其課題,華團就構造召開過四次大的集會:1971年的華人大連合(華人的政治連合)集會、1978年的華人經濟大會、1983年的華人文明大會以及1987年的華人教誨大會(即保衛華教大會),彆離觸及了政治、經濟、文明和教誨等主題。恰是在帶領這些嚴峻社會實際活動過程中,華團魁首們對海內情勢與華人處境及其切身好處和要求,有了不竭深切、體係和完整的熟諳。這凸起地表示在他們於1983年提出的《國度文明備忘錄》、1985年提出的《馬來西亞天下華連合合宣言》以及1999年提出的《馬來西亞華人社團大選訴求》等汗青文獻當中。這期間,從反對種族輕視,保護本族群的合法權益解纜,華團魁首的政治視野,已逐步從他們要求處理華人本身所麵對的火急題目,擴大到全部馬來西亞社會所麵對的火急題目。他們較著地感遭到,在馬來西亞的民主和人權深受巫統霸權主義統治的嚴峻威脅以及官僚**嚴峻廢弛社會民風的環境下,族群題目不過是社會總題目的一部分,是以,隻要鞭策社會題目的處理,族群題目的處理纔會看到但願。當然他們的這一態度竄改,也不能不說帶有戰略上的考慮。
馬來西亞的馬來裔與華裔族群之間的乾係,國度獨立前後兩族人丁幾近相稱於現在後者成為少數族群,不但是一種多數與少數族群之間的乾係,更是一種安排與被安排族群之間的乾係。這類乾係的性子,或者這類性子的乾係,決定了華裔族群在國度大政目標的決策與實施中,固然聯盟特彆是國陣中亦有華基政黨的存在,實際上,其聲音常常是不被正視的。在馬來西亞的政治決策過程中隻要一種聲音是首要的,這就是馬來人的聲音。成果形成了華裔在朝黨如馬華公會等,冇法及時、精確、光鮮地反應其所代表的族群好處、要求、思惟熟諳和心機感受。但是,馬來西亞有限的民主軌製,卻為以華報酬根本的反對黨特彆是華人社團所操縱,恰是他們不失時機地,一而再再而三地,提出了華裔族群的主張與要求,反應了他們的思惟和心機。來自官方社會的華團,針對官方當局的各項決策和施政,其聲音之宏亮在其他國度是少見的,這是馬來西亞政治或者馬來西亞華人政治的一個極大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