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其他小說 - 末世東京物語 - 第三百一十四章 羅馬教廷

第三百一十四章 羅馬教廷[第3頁/共5頁]

信奉實際部(信理部)―其前身為聞名的宗教裁判所,1967年保羅六世將之改成此名。賣力保護信奉與教義,查禁和製裁任何違背信奉原則及教義教規的談吐和刊物。

修會與世俗修院部―這是兩個部分,前者賣力措置修會個人的建立或閉幕,監督修會個人的會規、規律等。

古往今來,各種教廷數不堪數,而這此中生長的最好的首當其衝還是羅馬教廷,不管是從汗青還是傳承上來講都是如許的。

西羅馬帝國滅亡後,羅馬教會仍然和當時意大利的統治者日耳曼的東哥特人保持間隔,仍臣服於遠在君士坦丁堡的東羅馬帝國天子。

國務卿與“教會大眾事件理事會”合作,措置交際事件。

教廷秘書處―賣力安排教皇訪問訪客和出外拜候事件。

浩繁的委員會,跟著社會的生長或需求,不時有所變動。既有加強充分的,也有變成聯絡或資猜中間的。它們遵循各自的性子,附屬於呼應的下級機構。(未完待續。)

由樞機主教(亦稱紅衣主教)構成,原定70名,1976年擴大為137名。

狹義的教廷僅指上帝教的最高行政辦理機構,首要包含各聖部、各法庭、教廷各秘書處,辦事局和理事會以及一些常設委員會,均由教皇受權停止事情。

基督教成為國教後,羅馬教會就成為羅馬帝國的一個部分或機構,受天子的統領。西羅馬帝國滅亡後,羅馬教會開端在在政治上離開羅馬帝國的節製,並逐步走向它權力的顛峰。

加上教廷和處所教會中資深的神職職員多少名。由教皇直接帶領,幫手教會的行政事情,或做教皇的代表和使節,措置教會事件。

聖赦院―不是一個公開的法庭。首要措置與知己有關的題目,如賜與申請人豁免、恩準等。

教廷各法庭計有宗座****法庭、初級法庭、最高法庭等。羅馬教廷在一些國度派有交際代表,分為大使和公使,另在一些國度派有教皇私家代表,在一些國際構造中派有代表或常駐察看員。羅馬教廷出版官報《宗座官報》。

當時的拜占庭天子狄奧多拉宣佈重新規複聖像崇拜才告停止,這117年的“粉碎聖像活動”,使羅馬教廷和拜占庭天子完整分裂,也形成了東西方教會的完整分裂,今後,歐洲的兩大陣營壁壘清楚。

按照保羅六世於1967年公佈的《管理教會》憲章規定,教廷中的職位五年一任,期滿可蟬聯。各部主席紅衣主教,年滿75歲可退休,80歲必須退休。

羅馬教廷的領袖為教皇,樞機團成員有推舉或被推舉為教皇的權力,分樞機主教、樞機神甫、樞機執事三級,因皆穿紅衣,在中國通稱紅衣主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