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四章 羅馬教廷[第2頁/共5頁]
第三是,對羅馬教會的職位,起決定性感化的是法蘭克人。公元739年倫巴第人在國王留特普蘭帶領下詭計征服羅馬,教皇格利高裡三世依托乞助法蘭克墨洛溫王朝的宮相查理・馬特,擊退了倫巴第人對羅馬的打擊。
730年1月立奧調集禦前集會,要求僧俗初級貴族在他製定的反對聖像崇拜的法律上具名,回絕具名者當即奪職。此時的羅馬教會,果斷反對這項法律,和拜占庭帝國公開分裂。
浩繁的委員會,跟著社會的生長或需求,不時有所變動。既有加強充分的,也有變成聯絡或資猜中間的。它們遵循各自的性子,附屬於呼應的下級機構。(未完待續。)
冊封賢人部―主管冊封賢人的過程和手續,以及保管賢人的遺骸、遺物等。
古往今來,各種教廷數不堪數,而這此中生長的最好的首當其衝還是羅馬教廷,不管是從汗青還是傳承上來講都是如許的。
初創了伊蘇裡亞王朝的統治(717―797年),立奧為了保障新興軍事貴族的好處,安寧軍士餬口,需求大量地盤和財產,分封給各級軍事長官,但是當時拜占庭的地盤大部分把握在教會和修道院之手,它們還享有免稅和免徭役特權,從而嚴峻影響國度的稅收和軍隊的穩固。
後者1965年景立,每三年召開一次全部集會,並可召開臨時特彆集會,首要會商有關上帝教的信奉題目。
中心統計處―賣力彙集清算有關教會及神職職員事情的質料。
基督徒合一秘書處―1960年景立,賣力調和各基督教會之間的乾係,鞭策基督教各家數的同一。
加上教廷和處所教會中資深的神職職員多少名。由教皇直接帶領,幫手教會的行政事情,或做教皇的代表和使節,措置教會事件。
教皇的完整頭銜為:羅馬主教、基督活著代表、首席使徒彼得擔當人、西部宗主教、羅馬教省都主教、梵蒂岡君主、教皇。
最高法院―賣力監督統統教會的法院,以保護公道的審判。各地教會法院每年向最高法院彙報一次。
而教皇則正式承認丕平代替墨洛溫王朝的傀儡君主,獲得國王的合法稱呼。在754和756年,丕平兩次出兵翻越阿爾卑斯山,打敗了倫巴第人,並從他們那邊篡奪了意大利中部以羅馬和拉維納為中間的大片地盤,丕平為了報答教皇對他王位的承認,把這片地盤包含拜占庭總督在乎大利的全數轄區贈給了教皇。
它賣力審理對違背教會法規的行政懲罰所停止的上訴,也措置各聖部之間的爭端。教徒以為教區法庭的訊斷不公道時,也可向聖輪法院提出上訴。
約莫在公元751年,倫巴第人攻陷了拜占庭意大利的首府拉韋那。拜占庭權勢被趕出了意大利中部和北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