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都市娛樂 - 墨子 - 第23章

第23章[第2頁/共4頁]

21『以』下畢沅補『為』字。

公孟子曰:貧富壽夭,齡然在天,不成損益。又曰:君子必學。子墨子曰:教人學而執有命,是猶命人葆而去亦#19冠也。

#12『而』前畢沅據《史記・日者傳記集解》及《事類賦》補『至淄水不遂』五字。又,『而反為』之『為』字《閒詁》作『焉』。

#28畢沅雲:『夫欲繁華者』下脫『豈日我族人莫之慾』八字。

#6『墨』畢沅校作『黑』。

#24自『有遊於子墨子之門者』至此,《閒詁》移於『好美、欲繁華者,不視人猶強為之?夫義,天下之大器也,何故視人必強為之』下。

#18《閒詁》倒『用節』二字。

#16『忽』《閒詁》作『忽』,下同。

#1畢沅雲:『齊即仕』字倒。

#2『君若』《閒詁》作『若君』。

#30『而』下王念孫據《魯問篇》和《承平禦覽》增『閉』字。

#13王念孫雲:『精一當為『精』,下同。

#33畢沅雲:『毀子』二字倒。

#25畢沅雲:『子』下脫『墨子』二字。

註釋:

告子謂子墨子曰:我治國為政。子墨子曰:政者,口言之,身必行之。今子口言之,而身不可,是子之身亂也。子不能治子之身,惡能治國政?子姑亡,子之身亂之矣。

#20『治』前王念孫據下文補『國』字。

#4俞曲園雲:『者三』二字倒。

子墨子謂公孟子曰:喪禮,君與父母、妻、後子死,三年喪服,伯父、叔父、兄弟期,族人蒲月,姑、姊、舅、甥皆稀有月之喪。或以不喪之問,誦詩三百;弦詩三百,歌詩三百,舞詩三百。若用子之言,則君子何日以聽治?庶人何日以處置?公孟子曰:國亂則治之,治#20則為禮樂。國治則處置,國富則為禮樂。子墨子曰:國之治。治之廢,則國之治亦廢。國之富也,處置,故富也。處置廢,則國之富亦廢。故雖治國,勸之無饜,然後可也。今子曰:國治,則為禮樂,亂則治之,是譬猶噎而穿井也,死而求醫也。古者三代暴王桀紂幽厲,蕾為聲樂,不顧其民,是以身為刑戮,國為戾虛者,皆今後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