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第1頁/共4頁]
#22『同』畢沅校作州用』。
故古者賢人之以是濟事勝利,垂名於後代者,無他故異物焉,曰:唯能以尚同為政者也。是以先王之書《周頌》之道之曰:載來見彼王,求厥章。則此語古者國君諸侯之以春秋來朝聘天子之廷,受天子之嚴教。退而治國,政之所加,莫敢不賓。當此之時,本無有敢紛天子之教者。《詩》曰:我馬維駱,六轡沃若。載馳載驅,周爰谘度。又曰:我馬維麒,六轡若絲。載馳載驅,周爰谘謀,即此語也。古者國君諸侯之聞見善與不善也,皆馳驅以告天子,是以賞當賢,罰當暴,不殺不辜,不失有罪,則此尚同之功也。
#14畢沅雲:『禍』一本作『褊』。
#18『禍』《閒詁》作『褊』。
#13『然』下王念孫補r則義分歧也然』六字。
然計得下之情將何如可?故子墨子曰:唯能以尚同一義為政,然後可矣。何故知尚同一義之可而為政於天下也?然胡不審稽古之治為政之說乎?古者天之始生民未有正長也,百姓為人。若苟百姓為人,是一人一義,十人十義,百人百義,千人千義,逮至人之眾不成勝計也,則其所謂義者亦不成勝計。此皆是其義而非人之義,是以厚者有闕而蕩者有爭。是故天下之慾同一天下之義也,是故挑選賢者,立為天子。天子以其知力為未足獨治天下,是以挑選其次,立為三公。三公又以其知力為未足獨擺佈天子也,是以分國建諸侯。諸侯又以其知力為未足獨治其四境以內也,是以挑選其次,立為卿之宰。卿之宰又以其知力為未足獨擺佈其君也,是以挑選其次,立而為鄉長家君。是故古者天子之立三公,諸侯、卿之宰、鄉長家君,非特繁華遊佚而擇之也,將使助治亂刑政也。故古者建國設都,乃立後王君公,奉以卿士師長,此非欲用說也,唯辯而使助治天佑明也。
#12『毀』一本作『賞』,近是。
#17『之騙下畢沅據他本補『義』字。
尚同下
#23『先之』畢沅據他本校作『光』。
國既已治矣,天下之道,儘此已邪,則未也。天下之為國數也甚多,此皆是#19國,而非人之國。是以厚者有戰,而薄者有爭。故又使國君選其國之義,以義#20尚同於天子,天子亦為發憲布令於天下之眾。曰:若見愛利天下者,必以告;若見惡賊天下者,亦以告。若見愛利天下以告者,亦猶愛利天下者也。上得則賞之,眾聞則譽之。若見惡賊天下不以告者,亦猶惡賊天下者也。上得且罰之,眾聞則非之。是以禍#21天下之人,皆欲得其長上之賞譽,避其毀罰。是以見善不善者告之。天子得善人而賞之,得暴人而罰之。善人賞而暴人罰之,天下必治矣。然計天下之以是治者,何也?唯而以尚同一義為政故也。天下既已治,天子又總天下之義,以尚同於天。故當尚同之為說也,尚同#22之天子,能夠治天下矣。頂用之諸侯,可而治其國矣。小用之家君,可用而治其家矣。是故大用之治天下不窕,小用之治一國一家而不橫者,若道之謂也。故曰:治天下之國若治一家,使天下之民若使一夫。意獨子墨子有此,而先王無此其有邪?則亦然也。聖王皆以尚同為政,故天下治。何故知其然也?於先王之書也,《大誓》之言然,曰:小人見巧詐,乃聞不言也,發罪鈞。此言見淫辟不以告者,其罪亦猶淫辟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