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遊戲競技 - 秦末逐鹿 - 尉繚子兵法

尉繚子兵法[第7頁/共12頁]

2、兵談

9、將理

前人曰:“無蒙衝而攻,無渠答而守,是謂無善之軍。”視無見,聽無聞,由國無市也。夫市也者,百貨之官也。市賤賣貴,以限士人。人食粟一鬥,馬食(粟)[菽]三鬥,人有饑色,馬有瘠形,何也?市有所出,而官無主也。夫提天下之節製,而無百貨之官,無謂其能戰也。

將軍入營,即閉門清道,有敢行者誅,有敢高言者誅,有敢不從令者誅。

攻者不下十餘萬之眾,其有必救之軍者,則有必守之城;無必救之軍者,則無必守之城。若彼[城]堅而救誠,則愚夫愚婦無不蔽城儘資血城者。期年之城,守餘於攻者,救餘於守者。若彼城堅而救不誠,則愚夫愚婦無不守陴而泣下,此人之常情也。遂發其窖廩救撫,則亦不能止矣。必鼓其豪傑雄俊,堅甲利兵,勁弩強矢並於前,(分曆)[幺麼]毀瘠者並於後。

戰誅之法曰:什長得誅十人,伯長得誅什長,千人之將得誅百人之長,萬人之將得誅千人之將,左、右將軍得誅萬人之將,大將軍無不得誅。

凡兵,有以道勝,有以威勝,有以力勝。講武料敵,使敵之氣失而師散,雖形全而不為之用,此道勝也。審法製,明獎懲,便器用,使民有必戰之心,此威勝也。破軍殺將,乘闉發機,潰眾奪地,勝利乃返,此力勝也。貴爵如此,[所]以三勝者畢矣。

經卒者,以經令分之為三分焉:左軍蒼旗,卒戴蒼羽;右軍白旗,卒戴白羽;中軍黃旗,卒戴黃羽。

十萬之軍頓於城下,救必開之,守必出之。(據出)[出據]要塞,但救厥後,無絕其糧道,中外呼應。此救而示之不誠。[示之不誠,]則倒敵而待之者也。後其壯,前其老,彼敵無前,守不得而止矣。此守權之謂也。

所謂踵軍者,去雄師百裡,期於會地,為三日熟食,前軍而行。為戰,合之表,合表乃起。踵軍饗士,使為之戰勢,是謂趨戰者也。

夫將(卒)[之]以是戰者,民也;民之以是戰者,氣也。氣實則鬥,氣奪則走。刑(如)未加,兵未接,而以是奪敵者五:一曰廟勝之論,二曰受命之論,三曰逾垠之論,四曰深溝高壘之論,五曰舉陳加刑之論。此五者,先料敵而後動,是以擊虛奪之也。

埋頭則勝,離散則敗。陳以密則固,鋒以疏則達。卒畏將甚於敵者勝,卒畏敵甚於將者敗。以是知勝負者,稱將於敵也。敵與將,猶衡量焉。

先王之所傳聞者,任正去詐,存其慈順,決無留刑。故曉得者,必先圖不知止之敗,惡在乎必往有功。輕進而求戰,敵複圖止,我往而敵製勝矣。故兵法曰:“求而從之,見而加上,仆人不敢當而陵之,必喪其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