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節 衝突(上)[第4頁/共4頁]
值得光榮地是律法之主也不同意邪術戰神的次序看法,以是買賣還是能夠做的。
在新米亞赫利大陸上,根基上統統的聚居點都是教會的領地,這是冇有明說但是諸神都默許了信奉統統權的潛法則,當然一片地盤既然要與外界交換,天然不能隻要一種信奉,會有著形形色色的信奉。隻是不能有其他神的神殿,最多答應祭壇的存在罷了。
柯瑞隆很利誘,因為許皓的教會竟然是冇有設立教宗教皇之類的,而是讓三大主教彆離辦理著海南島、正覺城和但願之城的信奉,是的隻是辦理信奉,神律不得強加於世俗的統治,世俗是另一套法律。每個神都有本身的風格,對此他也冇法置喙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