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西方王權的差異[第1頁/共4頁]
天下上其他統治者的權力都冇有中國天子如許絕對、完整、無所不及。與中國天子比起來,西方君主們的光榮實在非常可疑。中國的天子頭上隻要一個虛幻的“天”,其他的統統都在他的腳下,而西方的君主頭上頂著三座大山。第一座是教皇。教皇格列高利七世曾在11世紀號令道:“統統的君主都必須親吻教皇的腳。”歐洲的君主即位之時,要向教皇行儘忠之禮,然後由後者為他戴上王冠。在中國,天子既是“萬民之君”,又是“賢人”;既是凡人,又是“天子”;既辦理政務,又把持認識形狀,具有“教養”百姓的天然權力。在歐洲,國王和天子們隻能把握有限的世俗權力,卻無權介入臣民的精力天下,認識形狀和教誨是教士們的領地。第二座大山是法律。在中國,天子的話就是法律,而歐洲人明白宣佈:“國王在萬人之上而在上帝和法律之下。”“國度本身並不能締造或製定法律,當然也不能夠拔除法律或違背法律。”因為法律的庇護,一個貧民能夠對勁洋洋地宣佈,他不歡迎國王進入他的房屋:“風能進,雨能進,國王不能進。”第三座大山是貴族的束縛。在中國,“君”與“臣”一個是天一個是地,而英語裡的“king”,除了“國王”之不測,還表示“大的”、“首要的”。究竟上,英國的貴族一向以為國王是本身步隊中的一員、“貴族中的第一人”。國王本身不過是最大的貴族罷了,從必然程度上來講,他與其他貴族主如果朋友乾係。他的那些哥們兒一不歡暢,便能夠結合起來,把他顛覆下王位,以是他不得不到處奉迎他們,儘量考慮他們的好處。
比擬之下,西方國王們的政務則相稱輕鬆。因為麵積小,事件少,更首要的是,權力的範圍和深度遠不能和中國比擬,以是英國的當局機構非常簡樸,一向到13世紀,才構成了三個部分:一個是財務署,賣力收稅;一個是最高法院;另一個是外務部,賣力措置平常行政事件。因為國度主如果在法律的束縛之下運轉,國王對國事用不著事必親躬。亨利二世在位期間三十四年,有二十一年餬口在法國,但英國的社會次序卻相稱傑出。在西方,國王們每天隻用很少的時候便能夠措置完本身分內的事情,剩下大把時候,能夠用來停止宴會和舞會,理直氣壯地玩。法蘭西國王路易十四每週起碼打獵兩次,“寢宮之夜”文娛晚會則每週停止三次。“寢宮之夜”自晚7時到10時停止,“文娛項目多種多樣:打賭、檯球、跳舞,偶然另有演出。各種酒菜台子都擺了起來。各種糕點、冰淇淋等隨時可用,各種飲料隨時可取”,“路易十四顯得馴良可親。在走到牌桌時他不讓彆人起家相迎,他彬彬有禮地同每小我打號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