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天文訓[第1頁/共10頁]
謂フ明。至於曲阿,是謂旦明。至於曾泉,是謂蚤食。至於桑野,是謂晏食。至
蒼龍在辰。寅為建。卯為除,辰為滿,巳為平,主生。午為定,未為執。主陷。
五日指戌,則霜降,音比夷則。加十五日指蹄通之維,則秋分儘,故曰有四十六
踴覺得節,兵重三罕覺得製。以三參物,三三如九,故黃鐘之律九寸而宮調子,
製。子勝母曰困。以勝擊殺,勝而無報,以專處置,而有功。以義行理。名立而
得高一丈者,南一而高五也,則置今後南至日下裡數,因此五之,為十萬裡,則
則鬥北中繩,陰氣極,陽氣萌,故曰冬至為德。日夏至則鬥南中繩,陽氣極,陰
道曰規,道始於一,一而不生,故分而為陰陽,陰陽合和而萬物生。故曰“
用太陰,左前刑 ,右背德,擊鉤陳之衝辰,以戰必勝,以攻必克。 欲知天道,
指丁,則小暑,音比大呂。加十五日指未,則大暑,音比太蔟。加十五日指背陽
曆枯,冬生草木必死。
一節,以生二十四時之變。鬥指子,則冬至,音比黃鐘。加十五日指癸,則小寒,
八風、二十八宿、五官、六府、紫宮、太微、軒轅、鹹池、四守、天阿。
八月會而草木死,兩維之間,九十一度十六分度之五而升,日行一度,十五日為
七,十二歲而周。熒惑常以十月入太微,受製而出行列宿,司無道之國,為亂為
張、翼各十八,軫十七,凡二十八宿也。
人主之情,上通於天。故誅暴則多飄風,枉法律則多蟲螟,殺不辜則國赤地,
下生林鐘。林鐘之數五十四,主六月,上生太蔟。太蔟之數七十二,主正月,下生
歲和,細雨行,蠶登,菽麥昌,民食三升。申。在庚曰上章。作鄂之歲,歲有大
日短而夜修。帝張四維,運之以鬥,月徙一辰,複反其所。正月指寅,十仲春指
也,律受大呂。大呂者,旅旅而去也。其加卯酉,則陰陽分,日夜平矣。故曰規
殃。
氵君灘,歲星舍東井、輿鬼,以蒲月與之晨出東方,鬥、牽牛為對。太陰在酉,
陽之主也,是故春夏則群獸除,日至而麋鹿解。月者,陰之宗也,是以月虛而魚
北則殺,不成迎也,而可背也,不成左也。而可右也,其此之謂也。大時者,鹹
歲名作鄂,歲星舍柳、七星、張,以六月與之晨出東方,須女、虛、危為對。太
日月星鬥移焉;地不滿東南,故水潦灰塵歸焉。天道曰圓,隧道曰方。方者主幽,
亡,合於歲後則無殃。甲戌,燕也;乙酉,齊也;丙午,越也;丁巳,楚也;庚
角解,鵲始巢,八尺之修,日中而景丈三尺。日夏至而流黃澤,石精出,蟬始鳴,
音比應鐘。加十五日指醜,則大寒,音比無射。加十五日指報德之維,則越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