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第1頁/共12頁]
清初,滿族統治者為了安穩地建立清朝天子對蒙古地盤至高無上的統統權,在不震驚蒙古原有軌製的前提下,按照蒙古的遊牧特性,遵循滿洲八旗軌製,於1635年(後金天聰九年)建立蒙古八旗。蒙古八旗既是軍事構造單位,也是旗劄薩克王公貴族利用地盤安排權及其他行政權柄的封建小領地。今後跟著大範圍軍事行動的減少和結束,慢慢演變成處所一級政權。旗長是世襲劄薩克,附屬於理藩院。牧地和布衣由劄薩克王公安排,構成了蒙古封建主的小塊領地。
俄國在獲得鐵路權的同時,還獲得在鐵路沿線占用地盤、砍伐叢林、開采礦藏、駐紮軍隊及辦理處所行政等權,彷彿是中國國土上的"國中之國"。"俄之東清鐵路,軌道兩旁之餘地,在一百十五英尺以外,大車站從屬地有寬至二十裡以上者,民地則強買之,官地直奪占之"。東清鐵路伸入呼倫貝爾地段沿線圈占地盤3914坰,車站用地41911坰,共占用地盤45805坰;東清鐵路還顛末內蒙古東部其他各旗,起首穿過郭爾羅斯後旗的一角,橫貫杜爾伯特旗,達到齊齊哈爾城南的昂昂溪,全長約170千米。其支線寬城子至長幼溝段,全數通過郭爾羅斯前旗的南部鴻溝,計長114千米,支乾兩線約有20餘站,總計占地22703坰。鐵路占地,條約規定應是敷設鐵路及車站運營所必須的地畝,東清路占地實際遠遠超出條約規定的必須地畝數。沙俄還在鐵路沿線城鎮,私行挖壕埋樁,恃強展界,滿洲裡、免渡河、海拉爾等地各被分外侵犯地盤6000餘坰,並當場打算街道,編列地畝號標出租,從中漁利。俄**隊曾試圖武裝占據滿洲裡,雖未得逞,卻強行占去額爾古納河以東阿巴該圖等100餘處河中陸地。
蒙古是個勇猛善戰的民族,滿族統治階層為此也參軍事上加以限定。首要從兩方麵節製,一是編審人丁,限定每"三丁披一副甲",凡十八歲至六十歲者,都要編入八旗丁冊,不準坦白,不然要遭到酷刑重罰,以此製止王公貴族擴放逐事氣力;二是限定軍火、馬匹買賣,嚴格手續,規定限額,違者罰畜罰俸,對馬匹節製尤嚴,按期派大臣到各旗實地察看。
通過簽訂密約,俄國搶先在蒙古及東北地區獲得鐵路構築權、運營辦理權,以及鐵路沿線地盤和資本的利用權。是以,打劫路權,投資鐵路,成為列強擴大對華侵犯的重點,也是帝國主義各國在蒙古狠惡爭奪的首要目標。俄國因為把握了東北的兩條鐵路支線,也就建立和加強了它在蒙古和東北的職位,使之成為本身的權勢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