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1章 狂瀾巨浪[第1頁/共5頁]
如許一來,高務實就創下了他本人的一次記錄:上任履新第四日便被“滿朝彈劾”。
宋朝的沉重稅負是其呈現遍及的殺嬰征象、殺嬰風俗的首要啟事之一。
這是你為人臣子該做、能做之事?
天然不是,他們大多都是失地農夫,本來就被剝削得短長,一旦出點甚麼天災天災,就隻好行此下策。
但是要說殺溺幼嬰民風最盛之地,恐怕還屬福建。朱鬆在福建為官,“聞閩人不喜多子,以殺為常……雖有法而不能勝。”王得臣的《麈史·民風》則謂,在普通環境下,“閩人生子多者,至第四子則率皆不舉”,“若女則不待三,常常臨蓐,以器貯水,才產即溺之,謂之洗兒。”
壞了……
但是在“以富著稱”的宋朝,即便是冇有災害與戰役動亂的階段,仍然呈現遍及的“不舉子”征象,乃至演變成一種社會風俗——殺嬰風俗。
起首,這些軌製如要實現,都必須增加官員。比方高務實說“入賬出賬,非一人可為;入庫出庫,非一人可掌。”
總而言之,不是和稀泥,就是打太極。
申時行的奏疏寫到此處,就開端引出他們心學派的“道統級論調”:管理官員,還是要看教養,不能僅靠這些“平白無端增加人手”的手腕,唯有人報酬君子,品德出眾,自律鬆散,這才氣腐敗吏治,才氣真正輕徭薄賦、與民生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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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大明朝廷每年硬生生的增加三百五十萬兩銀子的歲入,那意味著甚麼?幾近意味著連開藩禁這件事,都能夠臨時不消考慮了!而現在開藩禁不成能遽然停止,則意味著……
謗君?高務實如何就謗君了?
這公道嗎?明顯不公道啊!
不過心學派一方就分歧了,他們的表示更加連合——清一色的激烈反對。其用詞之狠惡已經幾近於罵街,疏文當中把高務實比作桑弘羊、蔡京等奸佞之流者,那是大有人在。
管賬的是如此,掌管各種庫房的也是一樣事理。並且申時行很清楚,大明朝的“庫管職員”本就很多——因為各地都建有各種堆棧,糧草、軍火、布帛、進獻、儀仗等等,不一而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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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類則是本來分歧意或者有些躊躇要不要這麼做的官員,他們隻是因為高務實打著擔當高拱遺誌燈號而不得不願意表示附和,是以他們在表示附和以後,卻也如那些理中客普通,又說幾句“和緩藹氛”的話,大略也就是要不我們先搞個試點推行,亦或者我們老成謀國,還是不成等閒全麵放開等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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