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曆史軍事 - 道德經1 - 第三十一章夫唯兵者,不祥之器

第三十一章夫唯兵者,不祥之器[第2頁/共2頁]

以是有道之人不正視它。

不得已而用之。

[3]貴左:前人以左為陽,以右為陰。陽生而陰殺。尚左、尚右、居左、居右都是前人的禮節。

故有道者不處。

2.那些以武力得天下,窮兵黷武的君主,縱使偶爾得勝、得天下,終究也會失利、失天下。因為背道而馳,殺傷過量,實不吉也。

吉事尚左,喪事尚右。

凡喜好殺人的人,就不成能獲得天下。

兵器,是不祥之物,人們都討厭它。

顛末10餘天的日夜馳驅,墨子達到楚國的都城郢(今湖北宣城)。他找到魯班,壓服他停止製造兵器。然後兩人去見楚王。

譯文

前人校注

曆觀古今善用兵者,不但不得其死,而多無後。此蓋殺機自絕。

墨子以腰帶代表城牆,以木片代表東西,同魯班練習起攻守戰陣。魯班打擊了9次,都被墨子擊破。魯班的東西用完,墨子的卻另有殘剩。

3.天下萬物,以和為貴。如果非不得已,必須采納武力手腕,那也必須是公理之師,為了治亂,為天下承平,不然,也隻能以自取滅亡而終。

聖王用兵,惟以禁暴除亂,非欲害無辜之民也。固然,文事必有武備。但有道者惟以之禦暴動,不以之取逼迫。不得已而用之,不處覺得常也。

夫唯兵者[1],不祥之器,物或惡之[2]。

--邵若愚

[1]兵者:指兵器。

1.本章申明兵器為不祥之器,申明兵戈是不成取的下下之策。君子從道,而不尚武,隻在不得已時才用兵。因為他明白兵乃不祥之物,殺人是背道逆行。以是他能做到勝而不驕,以為是天然之事。

--範應元

而美之者,是樂殺人。

--憨山德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