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都市娛樂 - 犯罪心理:罪與罰 - 傷害OR救贖

傷害OR救贖[第2頁/共5頁]

文沫不得而知,她盯著這些小腦袋,一遍遍看著照片,不對,那裡不對。

另有就是,三起案件的報案人都供述了一個完整分歧的細節:他們達到受害者家裡時,發明門是虛掩著的,他們翻開門進入現場,才發明死者。這申明,凶手底子不在乎死者是否被人發明,又或者說,他用心留下門,就是但願有人能發明他們。他的作品,但願被世人看到。

“如果像剛纔幾位同道所說的那樣,凶手是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團夥作案,請大師回想一下,我們曾經破獲過的案例。有冇有哪個團夥在作案時表示出高度的分歧性,細節一點偏差也冇有的。”

文沫停頓了幾分鐘,見大師都開端當真聽她說,便也不矯情,將本身心中所想一五一十道出:“凶手的目標,在於挽救本身,切當地說,是幼年的本身,這些小孩子,都是他的替代品。他仇恨本身的父母,對父親,是完整完整的恨,對母親,則是愛恨交集。很能夠凶手幼年期間,遭受過父親長時候的家暴,並且父親有婚外情史,母親固然心疼他卻冇有作為,冷視這些事情的產生。”

如何會總感覺有些違和感呢?

“很簡樸。我們無妨想一下,如果這個凶手,與幾個遇害的小孩子都有些關聯,是不是申明他處置的事情,是與教誨有關的?因為孩子的打仗範圍要窄很多,教誨是最能夠的。那麼他與孩子熟諳的能夠性就極高了。一個熟諳的人,哪怕他拿刀威脅你,恐怕你也很難以為他對你們有歹意到會滅門的程度吧?這類先入為主的印象一構成,恐怕你起首會想的就是,我能壓服他,隻要共同著他不抵擋,他不會殺人。成果可想而知。”

文沫一向溫馨地聽著在場眾位刑警們的會商,她的重視力,落到三起案件的現場圖片上了。切當的說,是幾個孩子滅亡現場的圖片。

一百來平的屋子,撤除公攤麵積,小三室的十大哥房,餐廳並不算大,四四方方的餐桌,一邊坐一小我,方纔好。

一個凶手。又要想體例不讓一家人抵擋,又要分脫手來去捆人,能夠嗎?那麼凶手起碼兩小我以上才行,詳細到底是兩小我還是更多的團夥作案。現在冇法肯定。

一個是如許,能夠是孩子方纔洗完澡吹乾的,兩個是如許,或許是個偶合,但是四個孩子都是如許,特彆是兩個小女孩,凶手紮的辮子有些歪歪扭扭,但也能看出被經心潤色過的陳跡,哪怕一丁點碎頭髮都被凶手用彈力素打順,塞出來,起碼從表麵看起來,很順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