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都市娛樂 - 馬來西亞的馬來人與華人及其關係研究 - 第一節 小開明:族群寬容政策與華裔社會

第一節 小開明:族群寬容政策與華裔社會[第4頁/共7頁]

在馬來語中,bangsa這個詞有“族”、“百姓”和“群眾”多重含義,是以,既能夠譯成“馬來西亞族”(這是馬來西亞華人挑選的譯法),也能夠譯為“馬來西亞百姓”和“馬來西亞群眾”。非論哪一種譯法,我們重視到,在馬來西亞,這個觀點根基上是作為一個族群共同體的意義上來利用的。1995年,國陣博得大選勝利的幾個月後,Mahathir關於“馬來西亞族”曾如許解釋道:“Bangsaysia指的是將本身與國度認同,講馬來西亞語(Bahasaysia,即馬來語,引者),並接管憲法的人們。為了實現Bangsa ysia這一目標,人們應開端相互接管他們的現在,而不管甚麼種族和宗教。”他還講過:這個國度將“由一個‘馬來西亞族’構成,它內涵敦睦,地區齊截,族群一體,充滿調和,完整公道。”

“新華人”觀點亦呼之而出。

統統私立黌舍、當局補助黌舍及百姓型華小和淡小的董事會,在本法律內持續儲存。這意味著統統漢文獨中、教會和改製中學的學監會,在本法案裡獲得保持。

1997年,馬來亞大學還專門建立了一個“文明對話中間”(theCentre for Civilizational Dialogue)。從20世紀80年代前期開端,當局節製的大眾媒體中,華語節目也獲得了更多的揭示機遇。在相對調和的氛圍中,當局還打消了耐久針對華人舞獅的禁令。事情的緣起是,1979年,內政部長曾表示,華人舞獅冇有本地色采,如果改成舞虎,就有能夠被采取入國度文明。巫統當局的這一態度,不但引發了華人的氣憤,更刺激了本來已處於式微之勢的華人舞獅活動的生長。對此,董總賣力人之一的胡萬鐸曾講道:“舞獅本來已開端在本國‘闌珊’。但當時的內政部長丹斯裡加沙裡卻攻訐舞獅分歧國情,以為應改成舞虎,這句話引發華社嘩然,並引為民族熱誠,激建議順從及自我抖擻之心。”成果,按照馬來西亞龍獅總會的陳述,僅在1990年當年,馬來西亞就有多達3000個舞獅構造。傳聞一名舞獅團賣力人還曾講道,華人舞獅會被歸入國度文明,因為,他們舞的是獅而不是龍,龍纔是中國的意味。這番話表白了,馬來西亞華人能夠接管政治上的去中國化,但卻不會接管文明上的去華人化,以及針對當局的文明霸權主義政策既順從而又讓步的龐大心態。

毫無疑問,輔弼Mahathir在前引那段話中,表達的是一種基於國度認同的超種族主義的理念。普通來講,這是一個華裔馬來西亞人能夠接管的理念。他們以為“這是國陣開放和政策廣大”的表示。“馬來西亞族”這個觀點與獨立以來華人(民主行動黨)倡導的“馬來西亞人的馬來西亞”主張亦有某種相合之處。“毫無疑問,非馬來人對‘馬來西亞族’觀點是報以很歡迎的態度的,因為,這一觀點被遍及地以為,是‘完整打消’了巫統帶領的當局20世紀70年代和80年代令人憤怒的異化政策。”的確,在這個觀點裡,似冇有對峙非馬來人必然要完整馬來化的異化要求,當然,如果把必然要講馬來語看作是異化政策的一部分的話(當然應當如許以為),必然的異化含義還是存在的。直接向國度認同,而不是通過向馬來人認同即馬來化來達致國度認同,對於華人而言還是輕易接管的。以是,有西方學者講:“在馬來西亞,族群牴觸,並不是完整出於經濟不平衡或政治敵對,也與儲存和強加的族群身份之間的鬥爭有關――土著族群的馬來人想把他們的文明和代價強加於國度,非馬來人則決計儲存他們特有的文明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