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民國二十五年(1936)[第2頁/共23頁]
“周啟明頗昏,不知外事”的考語,有點牽強。僅因廢名攻訐他,就遷怒於周作人,難以服人。
魯迅若聽到歐內斯特·海明威獲得諾貝爾文學獎時的感言,會如何想呢?海明威說:
二十天後,日本公開再次挑釁中國,應戰國際社會,高調承認偽滿洲國。日本代表武藤與偽滿洲國代表鄭孝胥在長春簽訂“日滿議定書”。就在中國當局向日本提出抗議,向插手“九國條約”的十二國收回照會,敦請對此違背國際法的罪過,采納有效對於體例,以示公理後不久,胡適於9月19日,又寫了一篇時評《究竟哪一個條約是廢紙》,再次誇大天下公論“品德的裁判”的道義力量,並胡想“日滿議定書”必然會成為“一張廢紙”。胡適對國聯調查團,曾寄予些許但願,他本身信賴國際公論會給中國一個對勁的答覆。此文頒發的第二天,胡適再寫《一個代表天下公論的陳述》,再次指出“日本的侵犯主義者能不能接管國際調劑的原則”,乃是“真正底子的題目”。1932年至1933年10月間,胡適又寫《國聯新決定草案的嚴峻意義》等文章,對國聯寄予但願。當然,胡適也逐步看出國聯這隻“紙老虎”的衰弱和不作為的本質。
查1932年11月20日,魯迅回北平看望病中老母魯瑞,與許廣平的通訊,當中就有如許的話來評價周作人:
室伏高信也寫了兩封“答胡適之書”。這位戰役主義者、東方文明主義者室伏高信,在信中表示,日本確應“慎戒”,不要受日本軍閥的棍騙,要認中國為朋友。在第二封“答胡適之書”中,有幾句非常出色的話,謄寫以下:
且先非論周氏兄弟之論孰是孰非,他們都主動地投入論爭倒是究竟。
承仕幼承庭誥,長受業於章太炎先生之門,服官法界二十年,講學於北京、師範、東北、中國、民國各大學,亦逾一紀。退食之暇,唯以研精小學,切磋三禮為事,積久有深,撰述日多。或刻本行世,以就教於通人,或積稿盈尺,以待厥後之刪定,此皆經生素業,誠未足多。至於立操行道,表裡如一,一事不妄為,一語不妄發,一介不妄取,硜硜自守之節,老而彌篤,則誠足以質六合而告鬼神者也……彼輩自有體係,如答覆社、CC團、弘毅社、黃埔係、藍衣社等,實為其有力之支柱……承仕無官守無言責,似可潔身而退,然同舟有及溺之患,聖門無大隱之人,心所謂危,不敢不告。如謂愛國有罪,則斧鉞誠無所逃,聞者足戒,則芻蕘或有可采。